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制定的《北京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教育〔2013〕2199号),我校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按照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评选,助学金面向非定向就业学生。同时,学院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为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及科研经费资助体系
奖助名称 | 奖励标准 | 覆盖率 |
国家奖学金 | 20000元/年 | 具体名额按当年国家下达指标执行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奖(最高8000元/年) | 比例不超过20% |
二等奖(最高5000元/年) | 比例不超过30% | |
三等奖(最高2000元/年) | 比例不超过40% | |
国家助学金 | 700元/月/人(每年按10个月发放) | 所有全日制学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科研创新基金 | 以项目为单位,金额从2000元到8000元不等 | 所有在校研究生 |
生源地助学贷款 | 见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 | |
国家助学贷款 | 不超过12000元/年 | 见北京相关政策 |
“三助”津贴 | 助教不低于400元/月 | 根据设岗单位需求 |
助研不低于400元/月 | ||
助管不低于400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