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⑷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c.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3 年 9 月 1 日)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者还须提交相关专业学术成果;
d.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
e.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f.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提交相关证明。
2.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⑴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身份的具体规定按照教学厅[2016]7号文件执行);
⑵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3.符合教育部办公厅下达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通知要求的,可以报考“少民骨干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办公厅文件为准。
4.报考音乐影像志学方向的考生应为各类音乐院校本科学历并对影像有一定基础者;具有影视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者须具有一定音乐基础及器乐演奏水平。
5.马克思主义艺术学(团队)方向不接受同等学力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