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际关系学院2024考研招生简章暂未公布,考生可参考《国际关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内容,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和我院招生体检标准。
(五)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除符合上述条件外,毕业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除符合上述条件外,毕业专业应为非法学类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六)我院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仅限与我院签订有委托培养协议的单位。报名参加委托培养、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需先提交所在单位的批准函,并经我院研招办确认,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七)报考我院硕士生的方式有:推荐免试、全国统考和单独考试。
(八)推荐免试生必须是经考生所在毕业学校(学校必须有教育部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结束前通过我院复试并被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详细内容请查看《国际关系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九)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除必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4年以上,或研究生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
2.业务优秀,从事工作与报考学科相关领域,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
3.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以委托培养、定向就业的方式报考。初试时间与全国统考时间一致,考点必须选择国际关系学院(1142)考点,并在我校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