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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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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2-11-22 09:43:45     作者:考研招生在线

一、培养目标

以复合型、创新型、国际化的培养目标为基础,以行业胜任力为导向,充分发挥我校学科门类齐全、多学科交叉的综合优势,培养顺应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具有优秀临床能力、创新科研思维、良好人文素养和国际竞争力的引领医学事业发展的卓越领军人才。

二、招生专业与类型

浙江大学医学院2023年计划在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公共管理8个一级学科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2个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医学基础学科(含生物学、基础医学、药学)实施硕博“统筹招生”和“贯通培养”。招生计划以浙江大学正式下达数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确定。

三、招生方式与学制

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夯实医学院各院系及临床医学院的教育教学主体职能,自2023年起,医学院下设13个二级招生单位,具体负责报考咨询、资格审查及复试录取等。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具体考核办法和程序参见《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待更新)。招生方式分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三种方式。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除了教育部相关专项计划,其他均为非定向培养。

1. 直接攻博:获得2023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海外中国籍优秀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生(须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学制5年。

2. 硕博连读:本校在读的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生,类型为学术学位,学制为硕士与博士阶段总和5年。

3. 普通招考: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以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生;其中学术学位博士生学制3.5年,专业学位博士生(专业代码为“1051**”及“1052**”)学制3年。

四、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申请人要求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本科、硕士阶段专业课程成绩合格;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 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 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23年6月30日前须提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7. 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者,须在入学前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8.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科代码前四位1051及1052)申请者,除满足1-7条件外,还须获得相应专业的医学学士学位并具备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

9.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等专项计划的人员,除满足1-8条件外,还须满足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和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同时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 5)合格等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10. 申请人的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成绩有效期201891报名截止日)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原则上480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6.0 分及以上;

(4)英语专业八级合格;

(5)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备注:未达到以上英语水平条件,但科研业绩突出或学术潜力优秀的申请人,由医学院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提出申请,须经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英语水平要求可放宽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60分(其中普通招考报考基础学科的,经审定英语水平可放宽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6分)。

11. 申请人要求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其中普通招考的申请人科研成果原则上应发表有近年(2018年及以后)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对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者,还应具有较强的临床能力。

 ★备注:未达到以上条件,但学业基础优良且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普通招考申请人,由报考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提出申请,须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普通招考申请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研究能力要求另行规定,详见公共卫生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12. 现役军人报考的要求及办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13.仅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学术学位接收海外中国籍优秀应(往)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报考。

14. 其他: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了解报考单位/导师招生计划,同时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五、申请时间和程序

  (一)直接攻博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专业、方向(包括专业所在单位),不选择报考导师,申请截止时间及步骤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获得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教育部、浙江大学及医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地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最终录取信息以教育部推荐免试系统的信息为准。

符合报考条件的海外中国籍优秀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于10月15日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

具体安排参见浙江大学医学院网站-招生招聘-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http://www.cmm.zju.edu.cn)。复试时提交材料清单:

1.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供查验);

2.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3.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六级/雅思/托福等)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

4.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5.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各类获奖或资格证书)。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申请者经向学院线下申请及考核通过后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再行网上报名申请。

申请时间和程序:2023年秋季入学硕博连读申请时间安排于2023年3-4月,初审、复试时间安排于2023年4-5月;春季入学硕博连读申请原则上不予安排(特殊情况须由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具体要求参见浙江大学医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

提交材料清单:

1.《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在校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表》;

2.硕士期间成绩单;

3.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

4.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5.发表论文检索证明和论文复印件(如有);

6.硕博连读科研工作计划书(3000字);

7.破格申请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浙江大学2023年(秋)硕博连读破格申请表》。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3年4月,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

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包括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线上(下)材料递交,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专业、方向(包括专业所在单位),不选择报考导师。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如下:

2022年10月15开通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以及“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同时请注意将专项计划报考登记表原件(如少干生报考登记表)扫描发送至yxyjsb@zju.edu.cn。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浙江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

网上申请须将清单各项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上传;通过初审的考生,须于复试时提交纸质版材料并提供原件供查验,材料清单:

1.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上);

3.学业水平证明材料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2)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的扫描件、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方可报到注册);

4.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原件的扫描件;

5.符合申请条件10的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6.报考专业学位博士须提供相应专业的医学学士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已获得相应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7.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附件2)(不需线上上传);

8.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已发表论文全文及专业机构(如高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应含发表当年影响因子、文章类型等信息);录用状态提供录用函和论文校样稿(通讯作者签字)、专业机构(如高校图书馆)出具的杂志影响因子检索证明;

9.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递交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原件(附件3);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以内);

11.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可提供初稿);

12.其他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报考学科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线上申请材料不全、复试时不提交纸质材料的,本次申请无效,已经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学院后,将不再退回;根据情况,学院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初审通过公布时间为2023年1月,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复试安排于2023年4-5月,初审、复试具体安排参见医学院网站-招生招聘-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http://www.cmm.zju.edu.cn)。

六、其他说明

1.医学院取消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神经生物学专业招生,相应新增两个自主设置专业:分子与细胞医学(1001Z2)、脑科学与脑医学(1001Z3)。拟报考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的博士考生,请选择分子与细胞医学(1001Z2)专业报考;拟报考神经生物学专业的博士考生,请选择脑科学与脑医学(1001Z3)专业报考。

2.申请者拟录取后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3.全日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学费标准为4.5万元/生·全程,其他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地址:http://www.grs.zju.edu.cn/yjsjxj/list.htm)。

4.我院培养方案、学位授予标准及分流退出办法详见浙江大学医学院网站相关模块通知。

5.专家推荐信可通过EMS邮寄(封口有专家签名)至所报考的二级招生单位,具体地址附件。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博士招生培养的特色项目

(一)“医药+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交叉人才培养项目

为贯彻落实学校“双一流”建设部署,促进医工信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医药学部成立“医药+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以疾病为导向,聚焦临床问题,开展具有交叉特色的创新研究与复合型人才培养,积极探索学术育人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以满足现代医学健康事业发展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需求。

相关事项:

1.直接攻博生或硕博连读生中选拔

2.每年发布“医药+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特色招生简章

3.满足要求可申请所交叉学科的课程辅修证书

4.学校统一发放交叉培养荣誉证书

(二)临床研究专项培养计划

为推进一流临床学科建设,不断完善与创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设立临床研究支撑的专业学位博士生培养项目,旨在汇聚临床资源,打造解决临床难题、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医师科学家队伍,以满足现代社会对高层次临床医学人才的需求。

相关事项:

1.面向专业学位博士生选拨

2.结合临床研究项目开展博士培养

(三)浙江大学与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依托浙江大学和军事科学院各自优势,强强联合,围绕生物学、基础医学等领域开展联合培养,通过科教结合、分段培养方式,协同培养具有宽阔视野、创新能力与社会责任感的生物学、基础医学领军人才。

相关事项:

1.博士联合培养项目,主要面向生物学、基础医学博士生选拨

2.浙江大学和军事科学院共同培养,部分培养过程在军事科学院完成

3.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浙江大学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学位

(四)浙江大学-多伦多大学精准医学人才培养项目

以建设国际一流的、开放的医学院为目标,致力于促进学科融合,推动精准医学及个性化治疗的发展,开展以疾病问题为导向的基础研究和临床转化,培育掌握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多学科交叉融合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拔尖创新医学人才。

相关事项:

1.博士培养项目,主要面向直博生选拔

2.两校合作培养,部分培养过程在多伦多大学完成

3.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获得浙江大学-多伦多大学双博士学位

4.入选项目直博生将获浙江大学-多伦多大学资助

八、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 基础医学院(目录缩写:基础系)

联系人:潘老师、孙老师

邮  箱:phbzll@zju.edu.cn;jijisun@zju.edu.cn

电  话:0571-88981287;0571-88208328

地  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801室

2. 脑科学与脑医学学院(目录缩写:脑院)

     联系人:赵老师

邮  箱:yenizhao@zju.edu.cn

电  话:0571-87076127

地  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303 

3. 公共卫生学院

联系人:曾老师

邮  箱:zengyuhang@zju.edu.cn

电   话:0571-88208099

地   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908

4. 第一临床医学院(目录缩写:浙一)

联系人:胡老师

邮  箱:zju1graduate@163.com

电  话:0571-87231277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老浙大直路17号浙大一院教学科研中心

5. 第二临床医学院(目录缩写:浙二)

    联系人:张老师

邮  箱:zjuzeyy2015@163.com

电  话:0571-87784594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11楼教学部

        6. 第三临床医学院(目录缩写:邵医)

联系人:但老师

邮  箱:syf_yjs@163.com

电  话:0571-86006573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3号浙大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教育办公室

        7. 妇产科学院(目录缩写:妇院)

联系人:汪老师

邮  箱:zdfy@zju.edu.cn

电  话:0571-89998671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学士路1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保健大楼7楼教学部

        8. 儿科学院(目录缩写:儿院)

联系人:张老师、余老师

邮  箱:chjyb@zju.edu.cn

电  话:0571-86670085

地  址: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滨江院区滨盛路3333号住院部二楼教研室

        9. 口腔医学院

联系人:董老师、谌老师

邮  箱:xuekeban@zjuss.cn

电  话:0571-87219287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秋涛北路166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10. 第四临床医学院/“一带一路”国际医学院(目录缩写:国际医学院)

 

联系人:吴老师

邮  箱:707086978@qq.com

电   话:0579-89935022

地   址:浙江省义乌市商城大道N1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行政楼311室

       11. 护理系

联系人:黄老师

邮  箱:huanghui1970@zju.edu.cn

电  话:0571-88208105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312室

        12. 医学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邮  箱:liangzhu@zju.edu.cn

电  话:0571-88790522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69号浙江大学医学中心科研楼

        13. 转化医学研究院(目录缩写:转化院)

联系人:王老师

邮   箱:mengyaowang@zju.edu.cn

电   话:0571-88981576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68号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中心北楼转化医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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