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疆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唯一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社会影响广泛的师范类重点高等院校。自1978年12月正式成立以来,经过四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56人,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321人,硕士学位专任教师753人,博士生导师74人,硕士生导师608人。学校现有温泉、昆仑、文光三个校区,20个学院,拥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1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了10个学科门类,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预科教育、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学校现有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重点学科4个,校级重点学科13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设有新疆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等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9个。拥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黄文弼中心、新疆社会管理研究院、中亚研究院、沙漠藻研究院、能源与环境研究中心等各级研究机构和平台。是新疆教师教育的重要培养基地,为国家及自治区经济繁荣、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等专业人才。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学校始终坚持政治家、教育家办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始终不渝地追求科学、文明、进步与真理,秉承“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形成了“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始终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招生人数和类别
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预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1200名左右(招生人数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各专业、领域招生规模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基础课程,各专业加试课程在复试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