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是培养相关专业高层次专门人才、开展国际问题研究、推进国际交流合作的的重要基地,学院目前设有国际政治系、中国南亚研究中心、南亚研究所(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别区域研究培育基地)、欧盟研究中心(教育部国别区域研究培育基地)、美国研究中心(教育部国别区域研究培育基地)、波兰与中东欧问题研究中心(教育部国别区域研究备案基地)、当代俄罗斯研究中心(教育部中俄人文合作框架内下设中心)、欧亚研究中心(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巴基斯坦研究中心(与巴基斯坦政府共建)、中俄文化研究中心(与俄罗斯科学院远东所合建)、中国西部边疆安全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省级)、成都市“一带一路”教育协同创新中心(与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建)、“一带一路”研究院等12个国别问题研究中心等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平台。学院积极拓展与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俄罗斯科学院远东所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交流和合作,拥有高端、通畅的国际交流合作渠道。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和研究人员67名,其中正高14名,副高28名,还聘请了国内外若干著名专家学者及实务部门专家和研究人才担任客座教授和兼职教师。学院目前招收国际政治专业本科生,拥有政治学一级学科硕博士点、边疆学交叉学科硕博士点,积极建立全英文课程教学体系,推进与国外著名大学联合培养机制,致力于培养具有一定研究分析能力和娴熟外语交流能力,能在政府涉外部门、教育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国际组织、传媒及其他部门从事公共外交与人文交流、政策分析与国际传播、教学与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国际化、复合型专业人才。
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3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总计16人,已招收直接攻博1人、硕博连读8人。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下达2023年招生计划后做适度调整。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 考生须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备《四川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 我院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只招收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海外留学人员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报告(考生必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录取)。
3. 外语报名条件:申请者外语水平原则上需至少达到其中一项:(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2)托福成绩≥80分;(3)雅思成绩≥6分;(4)硕士阶段英语成绩≥75分;(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4. 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定向生招收人数不超过1人。全日制定向生原则上要求在规定的培养年限内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5. 需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出具的书面推荐,其中一封必须为报考导师推荐。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
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四川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报考院系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下载 “提交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附件1),按顺序整理材料,并在2022年12月15日17点前将申请材料和自查表寄送达我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文科楼245室;联系人:洪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028-85470809,028-85416270;邮编,610029。
特别提示:
①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所有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③材料接收过时不再受理。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我单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经考生提交后一律不作修改,若确需修改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前重新报名。
一、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考生的网上报名情况和提交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提交完善的入学申请材料、是否按时完成缴费手续。资格审查结果预计在2022年12月下旬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单位网站相关通知。
2.材料评议
我院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集体评议打分,材料评议成绩满分100分。材料评议结果预计在2023年1月中旬前在公布。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材料评议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数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
3.复试
我院在复试环节对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志趣、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察。复试考核的形式与安排详见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考生参与复试考核时间应不少于40分钟/人。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院在复试的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拟录取考生须于公示期内向我院提交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
二、录取
1.考生录取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2.录取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依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按照录取口径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三、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028-85470809,028-85416270 邮箱:hongshu@scu.edu.cn
四、受理举报渠道
学院纪检监督办公室
联系方式:028-85470709 文老师 邮箱:iss@scu.edu.cn
五、其他说明
考生的资格审查结果、材料评议成绩、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请登录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专栏(http://yz.scu.edu.cn/)或报考院系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