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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2015年考研招生简章

时间:2015-04-14     编辑:考研招生在线

四川美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详情如下:

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艺术创作与设计、艺术学科研究、艺术教学和管理工作能力的高级美术与设计人才,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专业、学制及招生计划

招生学科与专业:

1、学术型(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

2、专业学位(美术、艺术设计、广播电视、风景园林)

各专业研究方向详见我校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 制:三年

招生计划: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定200名(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国家下达的2015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本校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二、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较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业务能力较强,具有学术发展潜力,并有志进一步学习提高、潜心学术研究的大学毕业生。

报考人员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及拍摄照片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31日。

现场确认照相时间:2014年11月10—14日。

地点: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

2、网上报名要求:

①考生先登录报名网址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根据网上报名的要求填写详细的报考信息;

②考生必须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所报考的专业、院系及考试科目等信息,网报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考点核验,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现场确认要求:

现场报名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报编号;

②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确认手续;

③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报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④凡未在我校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一律不予准考。

四、考试

1、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

①考试日期及科目: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进行(详细考试科目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②考试地点:四川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2、同等学力、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结束后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美术、广播电视:①绘画基础 ②作品赏析

设计学、艺术设计、风景园林:①设计基础 ②作品赏析

美术史论、设计史论专业:①艺术评论 ②写作

3、专业复试:

对政治理论、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教育部控制分数线,业务课考试成绩均合格,总分达到教育部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同等学力、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科目成绩必须合格),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一定比例组织差额复试,复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往届考生应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个人简历及作品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填写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基本信息表》,与下列材料在报到时一并提交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材料一律不退。

报考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美术教育系各研究方向及中国画专业的考生:交素描、创作作品照片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论文1篇(论文若已发表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书法专业的考生:交作品照片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论文1篇(论文若已发表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建筑艺术系、设计艺术学院非理论研究方向的考生:交个人作品集一本(尺寸:A4,封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论文一篇(论文若已发表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美术学系、当代视觉艺术研究中心、设计艺术学院理论专业各研究方向的考生:交本人论文或译文一篇(论文若已发表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新媒体艺术系各研究方向的考生:交作品照片8张(10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一份创作方案、一篇2000字左右的创作手记或原创电影故事梗概或项目介绍;

报考影视动画学院各研究方向的考生:交专业创作及实践应用型作品图片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一份创作方案,若作品已发表、播出、采用及获奖,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体格检查

进入专业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由我校在复试期间统一安排。

六、录取

我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贯彻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统考科目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业务课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分数,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对弄虚作假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培养费及相关费用

1、考生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加试、专业复试均应缴纳相应考试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当年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考生报考研究生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2、根据教育部规定,自2014年起,硕士研究生全部转为自筹经费,具体收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3、在我校公寓住宿者须缴纳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

八、毕业与就业

研究生学习期满,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学位。

毕业研究生就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研究生毕业严格按合同规定回委托单位。

九、其它

1、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现行规定办理。

2、定向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3、本简章如与当年教育部规定不符,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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