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校共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400余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生专业涵盖医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等,招生培养类型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具体培养类型和学位类别所含专业请查看我校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报考学科、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我校全日制各专业学位学科、专业只招收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和公共卫生硕士原则上要求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一级学科)要与所报考学科专业名称一致,非全日制专业请查看2019年专业目录中相关专业报考要求。
(五)符合报考学科专业特别招生要求。
(六)资格审查将在复试前进行,有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七)免费医学定向生应遵守教育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的有关规定,违约者后果自负。
二、网报注意事项
(一)考生网上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我校公布的网报通知,按照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二)网报时认真核对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专业名称、学位代码、学位类型、参加考试报考点、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是否正确、详实、可靠;需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在报考时注明定向单位,录取前签订《定向合同》。
三、复试要求及内容
(一)我校2019年初试合格线根据教育部一区复试基本成绩要求划定。
(二)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笔试):我校按照一级或二级学科专业命题,详询报考各学院(系);
2、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
报考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加试科目:中医诊断学、方剂学;
报考药学各专业加试科目:无机化学、高等数学;
其他专业加试科目:在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人体解剖学4门中任选2门科目。
面试。按照初试及复试成绩综合排名,按适当比例参加各专业导师组面试。
四、调剂与录取
(一)考生可在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内调剂,也可参加其他院校的网上调剂录取;
(二)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各学科、专业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欢迎全国各院校优秀推免生报考。报考我校推免硕士研究生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
五、有关自命题考试科目说明
(一)护理综合(代码:308):自命题,具体覆盖考试科目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护理综合考试大纲执行。总分300分。
(二)社会工作原理(代码:331):自命题,用于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社会工作原理考试大纲执行。总分150分。
(三)心理学专业综合(代码:347):自命题,用于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心理学专业综合考试大纲执行。总分300分。
(四)药学综合(代码:349):自命题,试题覆盖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法规,总分300分。
(五)口腔综合(代码:352):自命题,试题覆盖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正畸学,总分300分。
(六)卫生综合(代码:353):自命题,试题覆盖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总分300分。
(七)社会工作实务(代码:437):自命题,用于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社会工作实务考试大纲执行。总分150分。
(八)西医综合(代码:699):自命题,试题覆盖基础医学中的生理学、生物化学和病理学,临床医学中的诊断学和外科学总论等,总分300分。
(九)生物综合(代码:701):自命题,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总分150分。
(十)管理学综合(代码:704):自命题,试题覆盖《卫生管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第4版)、《卫生法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第4版)、《卫生经济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第3版)、《健康教育》(人民卫生出版社 第3版)、《社会医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第5版),总分300分。
(十一)医学人文学(代码:707):自命题,用于人文医学专业统考。具体覆盖医学哲学、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学社会学、医学法学、医学史等内容,总分300分。
(十二)卫生信息综合 (代码:708):自命题,考试覆盖卫生信息管理学、卫生信息分析、卫生信息检索与利用、卫生事业管理学、社会医学,总分300分。
(十三)法医综合 (代码:709):自命题,试题覆盖《法医病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法医物证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法医毒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法医毒物分析》(人民卫生出版社)、《法医临床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总分300分。
(十四)生理学(代码:801)、生物化学(代码:802)、医学免疫学(代码:803)、细胞生物学(代码:804)、实验动物学(代码:805):我校命题。其中实验动物学参考书目为实验动物学(刘福英,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年出版)。其余科目请参考人民卫生出版社相应书目。
六、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我校各学术学位专业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和公共卫生、图书情报等专业学位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应用心理、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七、学费与奖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山西医科大学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定交纳学费,研究生奖助政策详见我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
八、其它事宜
(一)考生报考前请认真核对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学位类型和相关专业报考条件,凡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我校2019年度招生专业目录不列导师,只列招生专业和研究方向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复试期间将组织考生与导师进行双选。
(三)专业目录招生院系列表中的医院管理处(代码017)为我校第七、第八、第九、第十一、第十二临床医学院招生管理部门,考生录取后由以上各临床医学院培养。
(四)我校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预计划数,实际招生数将在复试阶段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数进行相应调整。
(五)2019招生年度教育部及我校若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及时在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所有招生信息以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55号山西医科大学(中都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3061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51-3985363
各院系咨询电话详见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