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者除符合条件(一)、(二)、(三)、(四)外,还应满足:大学本科毕业三年以上、大专毕业五年以上、研究生毕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毕业后没有就业或就业时间不符合要求者不允许报考。
(六)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文件精神,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医学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将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培养,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相关规定可查阅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
二、学习形式和年限
我校港澳台硕士研究生仅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和法律硕士四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其余所有专业及领域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非全日制(兼读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三、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加本招生单位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
校本部学费标准查询网址:
http://www.jdcw.sjtu.edu.cn/tzgg/xxgs.htm
医学院学费标准查询网址:
http://www.shsmu.edu.cn/xxgk/xxgklm1/cwgl.htm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
(二)受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三)考生须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进行网上报名及上传电子照片,并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及缴费,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四)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报名材料、完成网报信息核对手续。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入学考试
(一) 入学考试由学校组织,考试时间预计在2023年4月份,具体时间和考试方式等请及时关注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和招生院系官网信息。
(二)考试科目查阅《上海交通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试题由我校组织命制。
(三) 考生应当在202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期间, 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六、资格审核
考生在考试时须先提交身份证件【符合报考条件(一)】、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验证,及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试。
七、体检
录取考生在入学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查询网址:http://yzb.sjtu.edu.cn。录取通知书于6月寄发考生本人。
九、入学
录取考生应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及学校授予学位相关要求者,可获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http://yzb.sjtu.edu.cn
Email:yzb-ss@sjtu.edu.cn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40
电话:(021)62821069
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网址:http://www.shsmu.edu.cn/yjsy/
Email: yzb@shsmu.edu.cn
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邮编:200025
电话:021-53068810 传真:021-5306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