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简称MPA),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毕业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证书。200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大连理工大学招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2023年,我校拟计划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170人,本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数相应增加或减少。
一、培养
1.培养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学校“双一流”建设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面向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东北全面振兴的实际需求,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部门培养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研究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学位获得者应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正确的职业道德素养,注重思想价值引领,具备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能够系统运用政治、经济、管理等多学科知识和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分析、处理复杂环境下的各种问题,胜任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部门的中高层管理工作。
2.培养能力
大连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也是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
2003年,被中央确定为中管干部学校。
2006年,被辽宁省人事厅授予首批“辽宁省公务员培训基地”。
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全国第三批MPA教学评估中大连理工大学评估等级为A。
2011年开始,我校在全国和辽宁省级公共管理硕士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中,先后有3篇(每两年评选一次)被评为全国优秀学位论文、16篇被评为省级优秀学位论文。
2016年,教育部公布中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评审结果,我校共有6篇案例入选国家级案例中心。
2018年,全国首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评估结果为A-,在全国重点高校中名列前茅。
2019年,卓越大学MPA联盟公共事务虚拟决策大赛暨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研讨会在大连理工大学顺利召开。
2020年,2项案例项目入选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20年主题专项征集项目。
2021年,大连理工大学获评成为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社区治理类基地首批10家单位之一。
我校公共管理学科具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教育经济与管理二级学科硕士点,人才培养过程汇聚了管理学科、经济学科、政治学科、法律学科背景的专业教师队伍。同时立足于区域性的专门人才需求,形成学界、政界、业界共同参与的培养模式。MPA教育中心现有专业教师82名,其中教授40名、副教授38名,90%以上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中心依托国家级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公共管理案例平台、公共管理实践教学基地,面向学生提供全过程、高质量、强应用、重实效的教学服务。
3.主要研究方向:
★城市政府管理:该方向着重以公共组织的整合力与回应力为目的,以公共利益为核心,研究城市政府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和规律。
★公共政策:该方向主要研究公共政策系统和运行过程的一般规律、公共政策分析的基本技术与方法、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等。
★公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该方向重点研究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城镇和农村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多元化社会保障制度等问题。
★非营利组织管理:该方向重点针对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后被剥离出来的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开展研究。
★法治政府建设:该方向主要研究我国在公共管理各个领域的法治建设中的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范围涉及司法、执法、监察、仲裁调节等领域。
★教育管理:该方向以教育管理领域中的重要现实问题为导向,围绕国家、区域、组织多层面的教育管理与政策领域的重要问题开展研究。
★科技管理与科技成果产业化:该方向主要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科技发展策略、科技预测与评估、研究发展与创新活动、技术移转、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等重要问题开展研究。
★应急管理:面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重点研究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体制、应急运行机制和应急法制等问题。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满足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要求。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请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符合下列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报考资格审核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资格审核
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原则上我校2023年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须在2022年11月11日17:00前向我校MPA教育中心提供在职证明。
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须于2022年12月23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之一者,须向我校提交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之一,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五、考试
(一)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详细考试时间请见《准考证》。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初试科目信息查询网址:
http://202.118.65.123:8080/zsgl/zsmlgl/zsml_ss.aspx
导师信息查询网址:http://faculty.dlut.edu.cn/
(二)复试
复试一般包括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的测试和考核等,具体的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办法、调剂等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详见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1)。对于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体检
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的考生均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学制
我校2023年只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十、学费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财务处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链接http://info.dlut.edu.cn/info/1312/11389.htm)执行。
上述规定的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相关文件。
十一、其他说明
1、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复试、报到等工作均统一安排在大连理工大学。
3、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联系方式:
电话:0411-84708803 84708384
地点: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大连理工大学东门文科楼409室)
网址:http://mpa.dlut.edu.cn
公众号:dlutmpa
信箱:dlutmpa@dlut.edu.cn
通信地址:辽宁大连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东门文科楼4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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