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延期返校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及辽宁省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现制定 2021 年秋季学期延期返校期间研究生教学工作方案,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落实。
一、基本思路
学生延期返校期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课程特点通过在线形式开展教学工作,课程教学需做好课程设计,切实保证延期返校期间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待疫情稳定学生返校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再根据情况恢复线下教学。
二、在线教学相关安排与要求
1.研究生院推荐“腾讯课堂”或“QQ群视频”等网上在线教学方式,教师可根据自己网速和硬件条件自选其中一种方式开展教学工作,使用指南请见附件1和附件2。教师也可根据授课班型、课程特点等情况,选择其他的在线教学平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组织专人协助教师解决好网络教学的技术问题。
2.8月23日之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并确认所有研究生任课教师提前准备好电脑(电脑需要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原定的各专业课授课计划,由各班级学生负责人协助任课教师建立师生腾讯课堂教学班级或课程教学QQ群(学生应更改群名片为学院+真实姓名)。2021届新生的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3.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腾讯课堂授课简单操作指南》(附件1)和《QQ群视频授课简单操作指南》(附件2)发布的内容督促所有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学习使用。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按照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做好课程班级、选课学生信息等数据的核对工作,做好线上授课准备,并于8月26日17时前将《2021年秋季学期延期返校期间研究生在线教学情况统计表》(附件3)《延期返校期间无法在线完成学习任务研究生信息统计表》(附件4)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人:韩东伯)。
三、上课安排
从8月30日起,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按照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通过腾讯课堂或QQ群视频等方式实行在线授课。鼓励任课教师选用各类教学平台的优质在线课程资源,辅助线上教学工作的开展(教育部组织发布的22个在线课程平台信息表详见附件5)。对于实验课、专业实践课等不方便在线上开展的课程,需在《2021年秋季学期延期返校期间研究生在线教学情况统计表》中填写上报,待学生正式返校后再予以安排。
四、其他事项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教学和管理各项要求,组织教师充分研究落实在线教学各项工作,保证在线教学效果、完成教学任务。
2.在线授课期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组织专人进行查课,研究生院将安排督导组随机抽查,进入腾讯课堂或QQ视频教学群进行听课,确保授课质量,并将督导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实时反馈至研究生院。
3.在线授课期间,任课教师应严格学生在线学习过程管理,加强过程考核,并作为课程考核平时成绩的一部分。
4.任课教师要积极开展课程思政,要关注学生的思想状况,注意及时引导学生统一思想,防疫抗疫,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积极协调教学资源和技术支持,做好教师在线教学服务与指导工作;加强在线教学过程相关教学资源审核工作,保证意识形态安全;在线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上传与教学无关或违反国家、省、学校政策和管理规定的文件,不得发表不当言论。
6.授课教师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承担教学任务,请及时与所在单位联系,由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协调解决;研究生培养单位及任课教师要尽力为不具备在线学习条件的学生提供帮助,寻找解决方案,对于因技术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线上学习的同学,可联系任课教师观看课程回放补学课程内容,避免出现学生因学习条件不便而造成考核成绩差异的情况。
7.研究生院将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密切配合,建立及时有效、科学互动的教学信息传达和反馈渠道,并对延期开学期间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发现和协助解决师生在线教学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要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发布的各项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研究生院培养办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韩东伯 手机:18698701987,QQ:378820533,
微信号:18698701987
吕晨曦 手机:18042677622,QQ:593569187
微信号:18042677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