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2014年考研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复试阶段将根据生源情况及初试成绩微调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研究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c)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凡是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期间八门主干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满足第(a)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不接受党校学历学生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о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推荐免试
各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大连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条件如下:
1.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见《大连大学关于接收2014年推荐免试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办法》
三、学制
1、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3年,脱产攻读。
2、 科研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学制为2.5-3年,脱产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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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о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交费、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和照相。
网报时间2013年10月10日о—31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3.考生必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如实正确填写本人民族代码及名称。凡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等,复试时要求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5.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6.考生必须于2013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摄像和报考信息确认。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学院网页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注意查阅,请考生在9月份注意查阅。
重要注意事项:
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学信网上查о?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得修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特此强调!
各类认证报告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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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国家教育部公布(2013年1月中下旬,详见准考证)。
2.初试地点: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初试科目:为四门(历史学、教育学、医学等改革试点学科专业除外,只统考3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基础课)、业务课二(专业基础课)。其中政治、非外国语言学专业的外国语、数学(一)、(二)、(三)改革试点学科综合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每科均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分值100分,改革试点学科综合考试分值为300分,其他学科两门分值各150分。
4.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4月初)通过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对以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
七、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о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大连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上查询。网址
2.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信息和教育部的规定,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学院不提供业务课参考书,考生可直接跟专业所在学院或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出版社联系购买。往年部分专业课试卷,请电话咨询(0411-87403505о 杨老师)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о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联系单位:大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16622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411-87402323
传真:0411-87403488
E-mail:dldxyjs@yahoo.cn
九、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