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 号)文件精神与要求,我校制定《南京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现公布如下:
一、培养目标
为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深 入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 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 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 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 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 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 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类型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 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022 年度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5800 名左右,其中,拟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 2300 名左右。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正式 下达以及系统确认结果为准。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 划数及生源情况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硕士研究生按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 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和非全日制硕士,按其就业方式分 为定向就业硕士和非定向就业硕士。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录取后档 案无须转至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 录取后须将档案转至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 办法就业。
我校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生,部分专业学位类 别(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招收专业详见《南京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硕士生均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 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 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 号)。
三、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南京大学 2022 年硕 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全国统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一)、数学(二)、 数学(三),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一)、英语(二)、 日语、俄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管理类综合能力、法 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 硕士综合(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教育学专业基础、 心理学专业基础、经济类综合能力、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试题 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四、全国统考
1、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 外):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 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前必 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c.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该类考生报考 我校学术型硕士须提供能够证明本人现阶段学术水平的代表成 果,如获奖、专利、学术论文等);
d.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在 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 在单位同意。
(6)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 的考生,除满足(1)-(5) 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 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 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7)报考法律(法学)035102 的考生,除满足(1)-(5) 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 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 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报考),获得 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8)报考工商管理 125100、公共管理 125200、工程管理 125601 的考生,除满足(1)-(3)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
a.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b.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 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c.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 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的考生,
学校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 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汉族考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当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人数的 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及招生 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 划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考生必须在 2021 年 11 月 30 日之前将 加盖生源所在地省教育厅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计划硕士研究生登记表》通过中国邮政 EMS 寄送至南京大学研 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报考类别须为“定向就业”。我校软件学院电 子信息硕士及所有的非全日制专业均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 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 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 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 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 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 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1)报考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国际关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 学士学位(含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录取时须提供新 TOEFL 成绩 100 分及以上或雅思 7 分及以上的 有效成绩单。
2、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21 年 10 月 5 日—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 间: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 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 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 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 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 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 或 报 名 期 间 自 行 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网 址 :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 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 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 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 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 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 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确认时间
一般为 2021 年 11 月上旬,具体确认形式和确认时间由各省 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网上报名时请注意查看报名点公 告。
(1)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 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 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在读研究生须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结束前提供培 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 2021 年 11 月 1 日之前将 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通过中国邮政 EMS 寄送至南京大 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
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因我校考点(代码 3201)容纳有限,原则上只接受报 考我校并且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考生选择我校考点参加考试:
a.就读学校在南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b.具有南京市户籍的考生;
c.能提供本人 2021 年近 3 个月以上南京市社保记录的非南 京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
五、初试
1、考生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期间,凭网 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 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 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1 年 12 月 25 日-12 月 26 日。
3、所有初试科目均为笔试。
六、复试录取
1、我校在复试阶段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 复试。我校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 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 查,具体按照 2022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执行。
2、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技能及综合 素质的考核,一般是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并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 口语进行测试。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 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此外,我校将在复试中 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具体差额比 例由各院系根据生源状况确定。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 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思品考核或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4、我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 核结果为准。
七、监督管理
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及时提醒、督促各院系规范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 题及复习资料。
3、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 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 法活动。如违反规定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4、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情况, 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人员须全程予以回避。
八、学制与培养费用
有关信息将另行公告,请查询研究生院网站信息。
九、院系所在校区
以下院系目前在鼓楼校区:商学院、法学院、工程管理学院、 中美文化研究中心、艺术学院、海外教育学院、数学系、物理学 院、软件学院、医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现代生物研究院。
鼓楼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 22 号。 以下院系目前在仙林校区: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政府
管理学院、社会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学院、新闻传 播学院、教育研究院、国际关系研究院、信息管理学院、体育科 学研究所、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学院、天 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大气科学学院、地球 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现代工 程与应用科学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匡亚明学院。 仙林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 163 号。
报考苏州校区(招生院系所代码 100)各专业的考生,录取后在苏州培养。 苏州校区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太湖大道 1520 号。
十、奖助体系
南京大学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生
(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提供助学金(0.6 万元/年)以及学业 奖学金(0.6-1.2 万元/年);优秀硕士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 万元/人)、学校及社会捐赠各种冠名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 不享受助学金和奖学金。此外,学校设有校内研究生“三助一辅” 岗位和多种创新项目资助。全日制研究生还可申请国家信用助学 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国银行校园地信用 助学贷款)。
十一、住宿
我校2022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商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工程管理学院、数学系、软件学院、法学院、艺术学院在浦口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学府路 8 号)安排住宿
外,其他院系 2022 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院系所在校 区安排住宿。
我校不安排 2022 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南京各校区内住宿,学生原则上需自行安排住宿。学校给予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适当的交通补贴。
苏州校区(招生院系所代码 100)各类型硕士研究生均在苏 州校区安排住宿。
十二、其它事项
1、学校考点将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 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 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及时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2、我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开展单独考试。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对于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考生,我校将向考生所在档案 单位调取档案;对于被我校录取的定向考生,我校将和考生本人 签定定向协议。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不转户口、档案,我校 2022 年非全日制的专业有:金融 025100、审计 025700、工商管理 125100、会计 125300、公共管理 125200、应用心理 045400、新闻与传播055200、工程管理 125601、法律(非 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戏剧 135102。
5、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 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 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另行通知。
7、若 2022 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 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主页予以公布。
十三、联系方式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 163 号南京大学行政北楼 9 楼911 室
邮编:210023,电话:025-89683251
Email:njuyzb@nju.edu.cn 微信公众号:南大研招(njuyzb) 各院系联系方式详见《南京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