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湖南工业大学商学院, 创办于 1979 年。经过 40 余年的发展, 业已形成以工商管理为主体,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公共管理三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基本格局, 现有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2 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 工商管理(MBA) 、公共管理(MPA) 、物流工程与管理(MEM)3 个专业硕士授权点, 其中工商管理为学校博士学位建设点。作为湖南省管理科学学会、湖南省系统工程与管理学会和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学院与苏宁、顺丰等 30 多家国内知名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拥有全国包装广告研究基地、湖南省商学英才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湖南省包装经济研究基地、湖南省苗绣研究基地、株洲市创新与战略管理研究所、区域经济与城市管理研究所、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所、旅游管理研究所等多个研究机构, 并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多所高校进行了广泛地合作交流, 已成建制招收本科和研究生国际留学生班。
学院坚持“商学+”的办学方向, 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为目标, 注重跨界融合, 积极推动商科专业的数字化转型, 致力于培养熟悉中国管理情景, 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引领青年创业潮流的优秀商科人才。近年来先后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1 项, 省级以上各类竞赛金奖近30 项,其他各级奖励 100 余项,在国家级、省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600 余篇;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课题 80 余项: 其中国家社科基金 16 项, 国家自科基金 4 项; 出版学术著作、教材 59 部;多篇本土案例成功入选中国优秀案例库、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案例库。在央广网 MBA 教育峰会、中国 MBA联盟领袖年会等大会上先后被授予为“2021年度商科教育品牌实力院校”、中国 MBA 联盟“十
佳特色商学院”、“十佳 MBA 联合会”、“中部地区 MBA卓越培养单位”,院长王欢芳、副院长邹筱先后被评选为“2021年度商科教育影响力人物”、“中国 MBA 院校卓越领袖”。
二、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学科专业代码、名称 及研究方向 |
招生学院 代码及名称 |
招生 人数 |
初试科目 |
备注 |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01管理科学及决策理论与方法 02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03信息管理与大数据分析 04 生态与区域管理 |
011 商学院 |
13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 数学(三) ④818 管理学原理 |
复试专业课: 953 战略管理 同等学力加试: 954 经济学 955 管理信息系统 |
120200工商管理 01企业技术创新与技术管理 02企业管理理论与企业成长 03 人力资源管理 04 会计与财务管理 |
复试专业课: 958 企业管理概论 同等学力加试: 957 财务管理 959 市场营销学 |
|||
125100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01 企业管理 02 金融与财务管理 03 包装与物流管理 04 生产与运作管理 |
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 英语(二) ③-无- ④-无- |
报考本专业必须本 科2020 年 7 月 1日及之前毕业,专 科2018 年 7 月 1日及之前毕业。 复试专业课: 936 时事政治 |
||
125200公共管理 (专业学位) 01 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 02 公共财政与政府治理 03 土地资源与环境管理 04 区域发展与城市管理 05 教育发展与管理 |
||||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 |
(专业学位) 01 企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02 现代物流规划与设计 03 智慧物流 |
复试专业课: 956 物流与供应链 管理 |
三、专业课考试范围
科目 代码 |
考试科目 |
考试范围 |
818 |
管理学原理 |
管理思想的发展、管理学基本原理及方法;管理伦理、组织文化、管理决策;计划编制与实施;组织设 计、人员配备、组织力量的整合;领导理论、激励理论;控制理论;管理的创新职能。 |
936 |
时事政治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等重要内容。 |
953 |
战略管理 |
战略管理的构成要素与战略层次; 战略环境分析; 战略态势选择; 竞争战略理论; 战略实施中的组织战略性调整;战略实施的资源配置;企业战略控制的动态过程;战略控制方法;战略控制的信息反馈;企 业战略变革。 |
954 |
经济学 |
消费者选择理论;效用论;生产者理论;成本论;市场结构理论;对策论(博弈论);一般均衡理论;市 场失灵与微观经济政策;公共品、外部性和信息;宏观经济指标;经济增长理论;失业、货币与通货膨 胀理论;总需求理论;总供给理论;开放经济;简单的国民收入决定理论;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一般 均衡;宏观经济政策争论、政府债务与赤字;经济增长和经济周期理论;经济波动理论。 |
955 |
管理信息系统 |
可行性研究;信息系统规划;组织结构与功能分析;管理信息系统的战略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 信息系统在企业中的典型应用。 |
956 |
物流与供应链 管理 |
1、供应链网络规划; 2、供应链运作模式; 3、供应链采购管理; 4、供应链分销管理; 5、供应链库存; 6、供应链合作与联盟; 7、供应链合同管理; 8、供应链的定价和收入管理。 |
957 |
财务管理 |
1、财务管理总论; 2、财务管理价值观念; 3、资金成本和资本结构; 4、项目投资管理 ;5、营运资金 管理; 6、财务预算、控制与分析。 |
958 |
企业管理 概论 |
1、企业管理理论的演变脉络; 2、企业组织设计与组织结构的基本形式; 3、企业文化概念、特点与功能、 形成机制; 4、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与特点; 5、企业经营战略理论的形成及其发展; 6、企业技术开发及 其管理; 7、生产运作管理的新方式; 8、产品质量与全面质量管理。 |
959 |
市场营销学 |
1、市场营销理论; 2、战略计划过程; 3、市场营销调研与预测; 4、市场营销环境分析; 5、市场购买行 为分析; 6、市场竞争战略分析; 7、目标市场营销; 8、产品策略与定价策略; 9、分销与促销策略; 10、 |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 招生单位规定) 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 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 年以上, 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我校,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 有 5年以上工作经验,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相关后果 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考点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 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记住网报系统为考生提供的报名号和考生本人确定的密码。
(2)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 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 成绩基本要求后, 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 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 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 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 信息。未 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 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 应(往)届毕 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 遵守保密规定, 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由于考场容量有限,湖南工业大学只接收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我校报考点(4313)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12)我省所有报考点全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费,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网上缴费将不能参加网上确认。考生网上缴费成功, 若确认后不来考试的, 所缴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请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网上缴费前仔细核实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13)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通讯地址填写为“湖南工业大学 XX 学院 XX 考生收”。档案和学习 单位填写为“湖南工业大学 XX 学院”。
(二)网上确认要求:按考点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选择湖南工业大学作为考点的考生,具体方式和时间见后期考点公告(见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与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公众号)。
六、初试
(一) 考前十天,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 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 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12 月 25 日(考试时间为 3 小时以上的科目在 12 月 26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 月 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4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 在复试时, 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准予其参加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复试阶段将再次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持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5) 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 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 凡未毕业自考生, 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 确认。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 册学籍在 2021 年 12 月以前,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八、复试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拟录取的考生均 应通过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 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均应加试所报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十、录取
我校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 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 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单位政审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录取类别以报名时填报的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为准,请各位考生报名时慎重填报,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更改。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 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 落实就业去向。
非定向培养的学生必须将人事档案在入学时转入研究生院,定向培养的学生必须签署委培协议,经所属学院审核通过,报研究院备案存档后方可不转档案。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处理不当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 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1、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 学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相关文件执行。如新的招生政策颁布,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2、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 请以报名期间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3、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 2021 年 12 月以前注册考籍, 2023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 必须在网报时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 1 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现场确认时, 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报考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 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 一律不得报考。否则, 责任自负。
4、为了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请考生报名后不要随意更改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