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湖北民族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以本科教育为主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省重点建设高校,是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学校秉承“博学、博爱、立人、达人”的校训和“艰苦奋斗、甘于奉献、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民大精神,坚持“立足湖北,面向西部,辐射全国,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始终践行“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办学宗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校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13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16人,其中教授134人。有国家级、省级专家人才50余人。有民族学、数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林学、中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应用统计、法律、体育、翻译、新闻与传播、能源动力、电子信息、临床医学、中医、会计、艺术1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有民族社会发展与文化传承创新、生物资源与营养健康、数学科学与信息技术3个湖北省“十四五”优势特色重点学科群。
二、招生领域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的在职人员;
2、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3、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4、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
5、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或同意。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
(二)网上报名地址:
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
申请人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提出申请,在出现的界面中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查看申请流程,了解操作过程,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电子照片。
(三)申请人到学校研究生处进行现场确认,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 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
3、《湖北民族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在培证明。
五、学位申请条件
(一)学位课程要求
1、学员学习期间不脱产,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修读完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完成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并达到规定学分,颁发课程结业证书;
2、学员学习期间,完成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必须合格,学习期内未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和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二)学位论文要求
学员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撰写:
1、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2、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学员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学位论文撰写,若学位论文符合要求且通过审查,可申请答辩,答辩通过者,可授予硕士学位。
六、学位申请流程图
七、缴纳学费
学费分两个阶段缴纳:第一阶段12,000元,申请人应于现场确认时一次性缴纳;第二阶段18,000元,申请人修完全部课程且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后一次性缴纳。
学费缴纳方式:关注湖北民族大学财务处公众号进入“个人中心”→“身份绑定”→“填写录取号、密码是身份证后8位”→“业务办理”→“缴费/付款”。
(湖北民族大学财务处公众号)
八、学员须知
1、学员提交的个人资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注册为我校学员之日起,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否则予以清退。
3、学员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学习手续,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4、学校官网是发布我校同等学力申硕相关信息的唯一合法平台,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学校相关网站信息。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8-8439811(研究生处陈老师);0718-8437810(医学部袁老师)
联系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行政楼103办公室;邮政编码:4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