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1.培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专科医师。
2.能熟练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分析和解决本专科的临床问题;及时有效地利用循证医学研究结果,为患者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3.具有良好的交流能力,能同患者及其家属、医护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士进行有效地沟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与医护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士进行有效的合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医疗工作中管理者的角色;具有良好的教学意识和一定临床教学能力,并积极地进行健康教育;具有良好的终身学习理念和习惯,能够进行批判性思维。
4.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能够在临床实践中发现问题并展开相关研究;具有探索、研究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科学问题的基本理论基础和技能;在研究中崇尚科学精神,尊重科学事实;尊重本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遵守相关临床和试验研究的法律法规和研究伦理。
5.热爱临床工作,勇于为临床事业做奉献;具有人文精神和人道主义关怀,关爱患者;遵守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廉洁奉公,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尊重患者的人格和基本权利。
二、培养方式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式进行培养,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以教育部是否下达有此类计划为准)两种学习形式。全日制只能录取为非定向,即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需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3.考生必须为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往届生在报考时必须已经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临床医学硕士毕业证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国家卫健委统一制式新版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临床医学硕士毕业证书》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并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且获得该证书或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公布(或正式通知)为成绩合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的,可暂按住院医师规培证符合条件允许参加后续的考核环节,如未通过该考试,取消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4.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425。
②IELTS≥6.0;TOEFL≥85;GRE≥260;WSK或PETS5考试合格。
四、学制与招生计划
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7年。
2022年拟计划招收50名左右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五、招生目录
专业目录见附件4。
六、招生方式
我校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制”,相关招生院系实施细则见以下链接:
第一附属医院实施细则、第三附属医院实施细则、第五附属医院实施细则、人民医院实施细则。
七、申请及报名
(一)申请材料提交
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在网络报名前按照要求向报考院系提交申请材料,各单位接受审核材料电子邮箱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提交时间及其他要求详见报考院系实施细则(见学博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网页)。
1.《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1份(模板见附件2)。
2.个人简历、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证明以及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1份。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3)。
4.往届学生提供医师资格证书、新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学历证书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应届学生提供在学证明并提交保证能在当年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承诺书1份。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本科、硕士期间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培养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1份。
7.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含已获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1份。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材料审核
报考院系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本单位实施细则规定的申请审核程序,确定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并进行公布。
(三)网络报名及缴费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网址及相关事宜将在我校博士招生报名公告中公布。
2.所有申请环节通过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未通过申请的考生报名(以院系公布的申请通过名单为准)。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准确详实填写所有报名信息项,报名信息项填写不完整的不予准考。
3.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4月11日—20日。
4.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完成信息填写、缴纳报名费并进行确认,未缴费及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四)审核及准考
1.研究生院根据院系提交的申请环节通过名单,结合报名缴费情况,审核考生提交的报考资格基本材料,确定准考名单并进行公布。
2.准考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院系综合考核。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4月28日—4月30日,具体下载打印网址将提前在研招办网站公布。
八、体检
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合格证明需在复试录取阶段提交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考核与录取
1.专业基础考核(科目代码:2999)
专业基础考核形式主要为笔试,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地点见报考院系博士招生实施细则或相关通知。
各招生单位专业基础考核将划定基本合格线,合格标准以各招生单位公布为准,专业基础考核合格的考生方可以进入第二阶段的综合能力考核。
2.综合能力考核(科目代码:3999)
综合能力考核形式为面试或笔试或技能操作,原则上在各招生单位按照二级学科进行组织。面试考核专家小组由不少于5位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设考核小组组长1人,组长须为博士生指导教师,纪检人员1人。申请人选择的导师原则上应参加考核工作。面试考核小组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的专业技术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科研水平和研究报告进行综合评价。
考核程序:考生将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等内容以PPT形式进行阐述。考核小组重点考核考生的研究报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论文写作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创新精神、科学研究兴趣等。对每个考生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3.综合评价
专业基础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分别计算百分制总成绩后,再综合计算考核总成绩,其中专业基础考核权重为40%,综合能力考核权重为60%,即考核总成绩(100分)=专业基础考核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具体综合评价标准及办法见报考院系实施细则。
4.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各招生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综合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以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十、奖助体系及有关政策
见郑州大学2022年全日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一、其他说明
1.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所有考生须达到上述要求的外语水平,学校不再统一组织外语水平考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3.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非原件一旦提交恕不返回。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4.招生简章及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学校和招生单位根据学校上年度招生计划和培养条件暂拟定的意向计划,所有专业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5.学费标准:10000元/年。
6.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现有四个校区:主校区(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南校区(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7号)、东校区(郑州市大学北路40号)和洛阳校区(周山大道6号)。学校将根据学科专业分布和培养需求安排在不同校区或校外住宿。联合培养单位学生按相关协议执行。
附件2: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2022年统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