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加挂黑龙江省中医医院(三级甲等中医院)牌匾,是集医疗、科研和研究生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机构。该院面积为15万平方米,分三个院区,设有医疗床位1808张。现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三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中医、中药学二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招生学科专业和学位类型
学术学位:中医学一级学科(1005)、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1006)、中药学一级学科(1008)
专业学位:中医硕士(1057)、中药学(1056)
三、招生人数
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76名,均为非定向全日制统招,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定向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品德良好,截止报名时未受国家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纪律处分。
(二)学历条件
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学历条件的同时,报考我院研究生的考生还需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须为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药学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2、报考攻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 1057 开头),要求本科毕业于中医相关学科专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具体参见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 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 号】);报考其他专业,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关。
3、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凡是被录取为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参加我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考生未按我院相关规定报考,一经发现,我院将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年 10 月 5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其他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6、现场确认时间:由省招办确认。哈尔滨市区域内的考生报名、现场确认、考试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哈市以外地区的考生在所在地报名点报名、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六、入学考试
(一)初试部分
1、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必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考试科目如下(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科目 |
2022年 12 月 24日 |
2022年 12 月 25日 |
8:30-11:30 |
思想政治理论 |
业务课一 |
14:00-17:00 |
外国语 |
①考试科目一为思想政治理论(100 分)、考试科目二为外国语(100 分),均为全国统考,参见教育部考试大纲。
②医学门类硕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初试科目为三门,第三门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一(300 分),可选的范围为: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中医综合、中药综合、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中医综合、中药综合、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为我院自命题考试科目。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代码 307):考试科目参见国家考试大纲;
中医综合(代码 711):考试科目含中医基础理论 、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中药综合(代码 701):考试科目含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药理学;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代码 350):考试科目含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
(三)复试部分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
者不予录取。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发布。
七、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其他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 8000 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 9000 元/年,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2、我院确定录取后,将于当年6月中旬左右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我院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 7 天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3、考生在报名及考试录取期间,如有违反本简章规定或受纪律处分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已经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
联 系 人:曹老师
电 话:(0451)55620621
研招办E-mail:55620621@163.com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安街72号
邮政编码:15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