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工程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若本部分内容如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可以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项目管理(专业代码085239)和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5年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5年制)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注: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各学院招生人数系按2015年的招生规模拟分配,2016年计划招收名额在2015年的基础上可能有所变化,其中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以最终接收录取人数为准,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根据往年招生情况,除个别专业外,报考我校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合格,均可被我校录取。
2. 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凡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报考类别填报“定向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2)我校不接收在读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报考;不接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3)报名期间考生要随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校验不通过的要认真检查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学号以及毕业院校是否填写正确,并及时修改。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现场信息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三、初试
(一)2015年12月14日-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5年12月26日-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复试
复试时间安排在2016年3-4月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部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时到校参加复试。
2.在复试前对报考考生的资格将进行严格审查。
3. 我校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进行加试(工商管理硕士MBA除外)。
五、录取
1.复试合格,按计划录取。
2.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有关政策
1.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其中临床医学硕士学制3年)
2.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7000元。
3. 对档案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实行以下奖助政策:
(1)优秀生源奖励:按生源类别和考试成绩,最高可奖励8000元,具体按学校文件执行。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的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3)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为每生每年2000元。新生(破格录取除外)入学学年均可获得相应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4)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5)硕士研究生科研业务费:每生3000元。
(6)优秀学位论文奖:对获得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进行奖励。
(7)“三助”(指助研、助教、助管):参加“三助”的研究生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