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和招生方向
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由我校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各专业招生人数。
培养目标和培养类型
(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既具有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又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且能够在相关学科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两者属于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但在培养方案与目标方面各有侧重,考生报考时,请注意区分专业代码及研究方向码。
1.学术型: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理论研究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学术学位。
2.专业型(专业代码第3位“5”):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硕士研究生学制与学习方式
(一)学制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二)学习方式:全日制脱产学习
四、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无分裂中国的言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三)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身体情况有该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所涉情况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另从人才培养、就业工作岗位要求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有以下情况者我校不予录取:
1.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予录取。
2.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2. 应届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五)有2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六)在境外(指国外和港澳台地区)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登录教育部网站(网址 http://www.moe.edu.cn/jyb_zwfw 或http://www.moe.edu.cn/)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 特别注意事项:
1.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以及网报信息填写错误、 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的通讯地址以及联系电话、Email地址,因信息不清楚或有误而造成后续不能及时联系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名
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教育部指定的报考点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以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报名时间为准。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及时查收招生单位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发送的信息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1.网上(或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或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由各报考点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或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如实行网上确认,以报考点规定办法为准)。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7.各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①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②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③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④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⑤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三)提交申请材料
1.考生在报名和确认的同时,应按以下条目所列内容准备申请材料,将每份材料分别制作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件并按顺序命名,2月20日前发送至limm@gxu.edu.cn李老师收,邮件标题为:XXX报考XX专业硕。(1)报名表:
“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生成的“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考生身份证明:
①港澳地区考生需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②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学历学位相关证明:
申请硕士生的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文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毕业后补交学位证书。
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还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应在入学前补交认证报告。
(4)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
(5)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的个人自述,1000字以内;
(6)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全文(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7)可以证明考生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成果(如学术论文、专利等)、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8)科学研究计划书;
(9)电子证件照片一份(JPG格式);
2.考生应同时提供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分别撰写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在推荐信上注明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信息并亲笔签名,2月20日前将扫描电子版发送至limm@gxu.edu.cn李老师收,邮件标题为:XXX报考XX专业硕/博士生推荐信。推荐信纸质版原件由专家密封后交考生保存。
六、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一)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须应试一门外国语(英语)和两门业务课(具体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二)复试及录取:
1.复试分数线的划定:根据初试成绩和本校当年研究生(内地)复试分数线划定。
2.复试内容:复试为综合能力面试、专业技能与实践能力测试(专业学位考生)、考生体检等。
3.复试费:120元/人(参照桂价费函〔2012〕568号文)。
4.录取: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三)考试安排
具体初试和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七、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招生专业学费:8000元/生.学年
专业代码 |
专业 |
学费(元/生.学年) |
050200 |
外国语言文学 |
8000 |
070100 |
数学 |
8000 |
070300 |
化学 |
8000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8000 |
081400 |
土木工程 |
8000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8000 |
082200 |
轻工技术与工程 |
8000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8000 |
085200 |
机械工程 |
8000 |
120200 |
工商管理 |
8000 |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专业及学费
专业代码 |
专业类别 |
专业领域 |
学费(元/生.学年) |
045300 |
汉语国际教育 |
汉语国际教育 |
13000 |
055121 |
翻译 |
越南语笔译 |
14950 |
055101 |
英语笔译 |
14950 |
|
055102 |
英语口译 |
14950 |
|
055105 |
日语笔译 |
14950 |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新闻与传播 |
13000 |
085601 |
工程 |
材料工程 |
13000 |
085802 |
动力工程 |
13000 |
|
085701 |
环境工程 |
13000 |
|
085500 |
机械 |
13000 |
|
085602 |
化学工程 |
13000 |
|
085606 |
轻化工程
|
13000 |
八、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及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分别设立奖助学金,有关奖助学金的等级设立、奖励标准、覆盖范围以及实施管理办法等内容,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九、就业政策
非定向就业:根据国家就业有关规定,研究生毕业后自主择业。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771-3231243
传真号码:0771-3232827 E-mail:limm@gx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 邮编:530004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