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学校前身创办于1953年,在60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凝练出“德才并育,知行合一”的校训,培养了12万多名服务基础教育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校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未覆盖的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2个,形成了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学科专业体系。地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3个一级学科列入自治区财政资助的博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学科。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是国家教育部为培养大批高素质农村骨干教师人才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目的是通过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的方式,鼓励和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服务农村教育事业,培养造就大批高层次高素质的青年骨干教师,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规范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招生和管理工作,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师计划”和推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21〕5号),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
2.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具备教师任职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可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
5.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参加过一学期及以上实习支教的毕业生优先;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国家通用语言水平;
7.凡是已经与其他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或因其他特殊情况与本计划造成冲突的本科毕业生不在招生范围之列;
8.本科招生为非定向就业的学生;
9.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在申请推荐期间处分未予以解除的,不具备申请推免资格。
二、推荐、录取计划及专业(领域)
推荐和录取计划:我校仅接收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广西师范大学推荐的(硕师)计划生。
录取接收专业领域分别为学科教学(数学)和学科教学(物理),预计共14人,其中学科教学(数学)8人和学科教学(物理)6人,生源不足时招生计划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报名、复试及录取程序
1.本人申请
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在推荐学校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材料。
2.学校推荐
推荐学校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态度和热情、历年学习成绩、身体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并考虑农村学校对学生所学专业的要求,在限定的名额内择优推荐。被推荐的学生名单在就读学校网站公示。未经过公示的学生,推荐结果无效。
3.双选见面会。2021年9月18日,在广西师范大学组织召开用人单位与推荐学生的双向选择供需见面会,按照正式教师聘用程序进行考核和面试,签订教师聘用合同。
4.复试录取
我校对签订聘用合同的拟录“硕师计划”研究生进行复试(含面试),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我校根据复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通过复试的考生取得“硕师计划”研究生录取资格,对不符合培养学校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通过者必须与培养单位和用人单位联合签订《协议书》,完成网上报名等程序后才能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
已被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学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确定参加“农村教育硕士”推免后,不可再参加其他各类推免,如有重复参加推免者,学校将取消其各类推免资格,后果自负。
拟录取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提交相关材料。
具体的报名、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详见后续教育厅及学校相关通知。
四、任教及培养
1.到农村学校任教
2022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按有关规定到农村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将户籍及人事档案等落在任教学校所在县。
2.到培养学校学习
原则上“硕师计划”研究生于2022年9月到我校报到,2022年9月至2025年8月期间,“硕师计划”研究生在乡村任教,同时利用周末、假期等空余时间进行课程学习和课题研究,2025年9月后到我校进入剩余课程学习和论文撰写、答辩环节。
五、学费及助学金
“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学期间学费由学生自行缴费,标准参照所在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学费标准执行,折算成2年收取(第一年和第四年收取学费)。住宿等费用参照在校研究生缴费办法执行。
“硕师计划”研究生前三年任教期间不享受助学金,第四年返校集中学习时,如与原单位解聘且将档案调入我校,则第四年享受助学金,标准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同。
六、联系方式
网址:http://yjsxy.nnnu.edu.cn/(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联系电话:(0771)3905906;电子信箱:84490007@qq.com。
如本招生办法与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收攻读“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相冲突或未涉及的,按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