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闽江学院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现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学校拥有光荣的历史传统,其前身是原福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1958年)和原闽江职业大学(创办于1984年)。习近平总书记任中共福州市委书记期间曾任闽江职业大学校长。学校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福建省“闽江学者”、福州市“优秀人才”,以及“闽都学者”等一批高层次人才。目前设有15个学院和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点。拥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33个,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内涵发展为主线,为全面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项目培养方向及特色
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创业与创新MBA项目,已有八年的办学历史,是中国开展MBA教育20余年来,教育部批准的第一个以创业与创新为方向的MBA学位点,在MBA教育领域独树一帜,已成为国内创业创新特色教育的重要品牌。新华都商学院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面资源,突破传统的教学模式,通过系统的知识传授和创业创新实践等体验式学习方式,启迪学生的创新性思维,释放学生的创业智慧和能量,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创业与创新领导者。
项目特色:
1.师资特色:根据学员研修方向可选择双导师制,为相关学员推荐学术导师和业界导师,其中,学术导师从闽江学院知名教授中遴选;业界导师均来自于优秀的创业家、创投家,以及金融机构高管。
2.课程特色:侧重于实践教学课程的设置,主要体现在学员的理论学习与职业管理能力提升相结合,案例与情景教学相结合,企业实地调研与业界导师授课相结合。
3.培养特色:应用创业扶持、实战式教学等培养方式,聚集优秀的创业家和创投家担任导师,提供全方位的创新创业实战指导;采取“金融+管理”的综合培养理念,旨在为企业管理者注入金融理论知识,为金融从业者提升管理水平。
三、培养方式
1.实行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录取后,采取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导师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制定每个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并负责研究生全程的学习指导。
2.实行完全学分制。为了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能力,课程学习采取完全学分制。学生可根据自己工作的时间安排,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在规定的学制内,选修所学课程。
四、招生计划与学习形式
我校2021年预计面向全国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100人,其中全日制(基本学制2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10人,非全日制(基本学制2.5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9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招生人数为准。
全日制专业只招收脱产学习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
五、费用标准
收费标准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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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全程暂定5.1万元/生(基本学制),以物价部门审批通过为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全程5.1万元/生(基本学制)。 如超出基本学制,延期部分费用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费用自理。 |
住宿费 |
住宿费:1400元/年 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宿舍。若有特殊情况者,可于基本学制内,向学院提出申请。 |
国际智慧行学模块 |
学员在读期间可以自愿报名参加国际智慧行学,具体以学院当年安排的方案为准,费用自理。 |
教材费 |
不收取教材代办费,费用自理。 |
六、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
1.新生入学奖励金
根据MBA联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中前70%的考生,可获得25500元/生的奖学金,如有位次并列,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初试英语成绩排序评定。
2.课业奖学金
基本学制内,品学兼优的研究生,根据综合表现,可申请课业奖学金,奖金25500元/生,覆盖70%研究生。
3.研究生科研创新奖学金
(1)在校期间,研究生积极主动参与科研工作,并以我校作为第一发表单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根据刊物级别(学术论文发表期刊分级目录定期发布),经评定后给予1-3万元/篇的科研创新奖学金。
(2)在校期间,研究生积极主动参与创业创新赛事,根据赛事级别与奖项级别,获奖个人或团体可获得1-3万元的科研创新奖学金。
4.生活补助
在基本学制内获得每月1400元生活补助(共计发放20个月)。
5.其他全日制奖助学金
在基本学制内,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
6.创业奖学金:部分极富创新创业潜质的考生可申请获得创业奖学金,金额2-5万元,详询招生培养单位。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除不享受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中的第4、5点外,其他奖助政策同全日制研究生。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七、报考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8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6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9年8月3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后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九、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十、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科目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三)初试时间
12月26日上午8:30—11:30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十一、复试、调剂与录取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与测评、政治思想理论考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具体按我校当年度公布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复试方案的具体要求执行。
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调剂录取政策确定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公示结束后,录取名单上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二、授课地点
授课地点:福州闽江学院校本部。
十三、毕业与就业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颁发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闽江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闽江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95
单位名称:闽江学院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溪源宫路200号
邮政编码:350108
咨询电话:0591-83760459(研究生处)
0591-83760649(新华都商学院)
招生网址:http://yjs.m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