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的推免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二)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的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推免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四)一般在一级学科或同一专业领域内接收推免生。
(五)参加我校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合格者。
二、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和人数
(一)全日制艺术硕士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推免生。
(二)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为8人,其中音乐领域4人,舞蹈领域1人,美术领域(书法方向)3人。
三、接收推免生的工作程序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2020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报名从9月底开始)。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参照教育部2020年推免服务系统进度安排。
(二) 学校发出复试通知(视报名录取情况于10月底之前结束)。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48小时内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表演作品或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复试重在考察推免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主要包括业务能力考核和外语口试、听力。复试情况及成绩要做好记录。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试、听力占1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9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在拟录取后,各相关学院须组织推免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四)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合格者名单由相关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四、接收推免生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做到公平公开、组织严密,坚决反对和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予严肃处理。
(二)对拟接收的推免生,要切实做好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业务水平的考核工作,以保证质量。拟接收的推免生须向我校提交本人不放弃入学资格的《保证书》。
(三)拟接收的推免生,如在本科最后学习时间内受到行政处分或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或毕业时未获取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者将被取消免试录取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二)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三)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音乐与舞蹈学院:0595-22737900 吴老师
文学与传播学院:0595-22918736 刘老师
研究生处:0595-22918022
(四)如教育部有最新规定,以教育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