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实施细则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等采取相同的办法同时进行。
药学院博士生类型如下: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公开招考博士生。除药学院自行组织的招生之外,药学院生命科学相关研究方向还将与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基础医学系、清华大学生命科学联合中心一起进行联合招生,联合招生分别在2022年7月、9月和2023年3-4月分三次进行,招生考核方式相同。联合招生办法及流程请查询相关学院网站发布的联合招生简章。药学院单独招生的招生办法和流程如下:
2022年9月进行博士生招生,同时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博生、公开招考博士生。如2022年9月博士生招生已完成年度计划,则2023年3月不再招收公开招考博士生;如未能完成计划则在2023年3月继续招收公开招考博士生。2022年9月与2023年3月招生考核方式相同。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等专项计划的招生仅在2022年9月进行。
一、申请人申请
(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符合清华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2年8月31日16:00前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yzbm.tsinghua.edu.cn)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清华大学2023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1) 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须提供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页复印在一页扫描上传。
2) 外语水平证明,英语4级或6级通过证书或成绩单,或其他外语成绩证明。
3) 本人自述。
4) 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单原件。
5)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6) 《申请攻读推荐免试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7) 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的推荐信。
8) 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接收函或证明文件,发表文章仅需提供首页。
9) 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10)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2)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 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须提供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页复印在一页扫描上传。
2) 在学证明,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 本人自述。
4) 外语水平证明,英语4级或6级通过证书或成绩单,或其他外语成绩证明。
5) 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单原件。
6) 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的推荐信。
7)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8) 《申请攻读推荐免试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9) 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接收函或证明文件,发表文章仅需提供首页。
10) 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11) 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二)公开招考博士生
1. 申请条件
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的报考条件。
2. 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于8月16日-8月31日16:00登录yzbm.tsinghua.edu.cn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如2023年3月继续招生,申请人还可于2022年11月1日-30日(具体以报名系统实际开放时间为准)登录yzbm.tsinghua.edu.cn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3. 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8月16日-8月31日16:00前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yzbm.tsinghu.edu.cn)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如2023年3月继续招生,申请人还可于2022年11月1日-30日(具体以报名系统实际开放时间为准)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yzbm.tsinghua.edu.cn)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1) 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须提供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页复印在一页扫描上传。
2) 外语水平证明,英语4级和6级通过证书或成绩单,或其他外语成绩证明。
3)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原件。
4) 本科毕业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学位证书,其中应届生需提供在学证明。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5) 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的推荐信。
6)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7)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8) 本人自述。
9) 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接收函或证明文件,发表文章仅需提供首页。
10)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11)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注1:申请人在线邀请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专家按申请服务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专家推荐信,同时请专家协助妥善保存推荐信原件,待后续接收通知将书面版寄至申请人所申请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或在线完成推荐书后将书面版密封(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交申请人寄至所申请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注2: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材料审查与综合考核
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材料审查流程:
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至少3人)对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评分,审查时综合考虑毕业院校实力、考生成绩排名、英语水平、科研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信、获奖经历等。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据招生计划按照1:3左右遴选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名单。没有得到综合考核机会的申请者,可以限期申诉。
综合考核形式及项目:综合考核由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组成。
综合笔试(仅公开招考):综合专业笔试。
综合面试:面试小组至少由5位博导组成,每位考生面试约30分钟(推免直博生约2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面试小组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百分制打分。
三、推荐拟录取
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其他
1. 鼓励被录取的学生申请清华大学“未来学者”奖学金。具体评选和提交材料时间将另行通知。
2.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存在失信、学术不端等行为或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生规定,一经查实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学习资格。
3. 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将另行通知。
4.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实施细则。
五、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
药学院网址: http://www.sps.tsinghua.edu.cn/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s://yz.tsinghua.edu.cn/
如对我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药学院教务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72963
电子邮箱:tsps_e@tsingh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