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合肥学院是о一所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是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中德合作共建应用型人才о培养示范高校、安徽省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副主任单位、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常任主席单位。
合肥学院是一所在“改革中诞生、开放中成长、创新中发展”起来的高校。1980年,在新中国放射化学奠基人、著名科学家杨承宗先生倡导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7所在合肥的本科院校联合创办了合肥联合大学。当时,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实行“适当收费、不包分配、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后勤社会化”的办学模式,被称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小岗村”。2002年,由合肥联合大学、合肥教育学院、合肥师范学校新组建成合肥学院。
学校始终坚持改革创新,落实“办学以教师为主体、教学以学生为主体”的理念,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经验,构建起了能力导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2009年至今,学生参加“挑战杯”等各类竞赛活动,获得省级以上奖项506项,其中国家级奖项239项、国家级一等奖以上奖项40余项。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学校连续三年被评为“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
о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加强与国外高校教师和学生交流。截至目前,学校与德、韩、日、美、法、意、西、奥等国家和地区的42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
二、专业概况
我校环境工程专业是基于欧盟亚洲链项目研究成果(可持续资源管理技术和学科建设,项目号ASI/B7-301/98/679-048(75355)),由中、德、奥、泰四国高校共建。根据欧盟亚洲链项目计划,我校和德国希尔德斯海姆-霍尔兹明登-哥廷根应用科学大学不仅在本科层次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并在专业硕士层次进行合作培养。五年来,共合作培养德国应用型硕士生13人。通过和德国合作培养专业硕士生,我校导师深刻理解了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培养应用型硕士的全过程以及关键环节和核心要素。从2012年起德国Rostock大学可接收我校环境工程专业优秀研究生赴德国学习。
目前,学校环境工程专业实验室总面积为2600多平米,实验设备资产1000余万元,拥有固体废物处理等9个专业实验室,企业在我校建设了安徽合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5个嵌入式实验室。我校还与合肥热电集团、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工程实践基地。同时,学校积极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地方发展。2011年我校与合肥热电集团等共建“合肥环境工程研究院”(合芜蚌资助创新综合实验区合肥新平台),借鉴德国经验技术,帮助合肥热电集团解决了污泥掺炼技术问题,我校与相关企业共建的安徽合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已获国家环境检测能力资质认定,并成为合肥市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首批试点企业、合肥市2012年“创新型企业”。
2005年,安徽省与德国下萨克森州在合肥学院共同建设了国际合作平台——中德合作环境技术转化中心。合肥学院校长、教授蔡敬民博士担任主任,德国罗斯托克大学教授米歇尔·莱勒斯博士任中心的德方主任,合肥学院吴克教授任中方主任,并吸引了一大批国内外环保领域专家、学者和行业企业参加中心的项目合作。2006年-2012年该中心先后主持召开四届亚欧环境技术转化国际会议。学校充分利用这一平台,积极参与安徽省及合肥市环境工程和技术方面研究。
2007年安徽省教育厅在我院设立城市固废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0年安徽省科技厅在我校设立安徽省固体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1年我校联合三家企业组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创新平台——合肥环境工程研究院。2013年7月22日,合肥学院水环境及污染控制院士专家工作站揭牌,中国工程院院士、中科院过程所研究员张懿及创新团队正式入驻我校院士专家工作站。
三、培养目标和就业前景
学校借鉴德国等发达国家工程教育理念以及我校近年应用型本科教育方面的成功经验,依托“校企联合培养”平台,制定环境工程领域专业硕士培养目标为: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思想观念新、工程实践能力强,掌握环境工程领域的基本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具有独立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创新、污染防治与综合利用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人才。
“节能环保产业”被列为国家大力发展的七大战略新型产业之首,环境工程也是21世纪重点发展的高新科技之一。本专业是跨学科领域的工程应用型专业,毕业生可在政府部门、规划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环保部门、设计单位、工矿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从事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也可以在环保产业部门从事与环保设备相关的研究、设计、制造、运行控制及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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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专业及学制
2014年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及名称 | 领域代码 及名称 | 拟定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代码 及名称 | 参考书目 | 备注 |
工程(0852е) | 环境工程(085229) | 30(最终以教育部下达当年计划数为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901)环境科学概论 | 环境科学概论参考书目:《环境科学概论》杨志峰、刘静玲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7月;《环境科学概论》刘克峰主编,气象出版社,2010年8月。 | 理、工、经、管等专业均可报考。同等学历考生需加试两门课程:环境工程原理、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 |
学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5年,按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课程学习、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修满学分,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о 六、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要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重点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必须先网上报о名,再现场确认。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逾期不得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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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内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上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信息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е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七、考 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013年12月25 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参加初试。
1、初试日期与地点:
(1)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报考点指定的考场
2、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4日下午 英语二
1月5日上午 数学二
1月5日下午 环境科学概论
3、考试大纲及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数学二302,环境科学概论901。各门课程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全国统考思想政治理о论、英语二、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环境科学概论是我校自命题科目。
3、复试: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原则上以不低于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及要求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上。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试。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о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同等学力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本学科主干课程作为是否录取的依据之一,加试方式为笔试,两门加试课程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的不能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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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调 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о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 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我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十、录 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将档案寄到我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о录取资格。
十一、学费、奖学金及津贴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必须交纳学费。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为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更好发展,2014级我校研究生实行以下收费标准和奖励办法:
1.学费:6000元/生/年(共15000元,分学年缴纳)。
2.新生入学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共分一、二两个等级,具体额度与发放办法如下:一等奖学金18000元/生,第一学年发9000元,第二学年发6000元,第三学年(一学期)发3000元。二等奖学金15000元,第一学年发6000元,第二学年发6000元,第三学年(一学期)发3000元。一等奖学金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其他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奖励前三学期综合成绩排名前30%的学生,每人奖励50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前三学期综合成绩排名前30%-70%的学生,每人奖励2500元。学业奖学金一届只评一次。
4.出国(境)留学奖学金。为了加强国际合作育人,拓展学生视野,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点和要求,设立研究生出国(境)留学奖学金。奖励全日制在校优秀研究生,奖励面为同届在校生的25%左右,每人奖励10000元出国(境)留学经费。出国(境)留学奖学金一般在第三学期评定。
5、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奖励面为同届在校生的20%,每人奖励2500元。
6、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为1800о?0/生,其中,第一、二学期每生补助6000元(每月600元*10个月),第三、四、五学期每生补助12000元(每月800元*15个月)。另外,学生参加导师科研项目期间,由导师每月补贴学生200元交通费、通讯费;同时研究生在企业或研究院所进行实践活动和参与项目研究还可以获得企业或研究院所一定的经济帮助。
5、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为18000/生,其中,第一、二学期每生补助6000元(每月600元*10个月),第三、四、五学期每生补助12000元(每月800元*15个月)。另外,学生参加导师科研项目期间,由导师每月补贴学生200元交通费、通讯费;同时研究生在企业或研究院所进行实践活动和参与项目研究还可以获得企业或研究院所的一定的经济帮助。
另外,学校还将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评选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以上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审办法按照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请慎重并详细填写本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在审核报名资格等事项中及时联系。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在备用信息栏中填写“同等学力”四个字。
注: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合肥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合肥学院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生活条件!
单位代码:11059
联系电话:0551-215805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551-2158048(研究生处)
0551-2158455(生物与环境工程系)
传 真:0551-2159118(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邮 编:2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