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内容及方式、流程及要求
根据《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日语、俄语、朝鲜(韩国语)复试采取线上形式,按《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https://foreign.cust.edu.cn/xwtz/tzgg/9f75041772af4e0ea3ae66868e7d6461.htm)执行。
所有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收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参加调剂复试。
二、调剂要求及流程
按《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一)》(https://yzb.cust.edu.cn/zsxx/f74113c54df24be8b8f8f642ef0abdc6.htm)执行。
三、各专业领域(方向)拟招生人数
注:调剂名额根据调剂报名情况可能会适当调整。
四、调剂复试时间安排
注:
1.请考生准时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2.请考生于4月6日前以“语种+ 考生编号+姓名”方式加入“外院2023研调剂复试(一)” (QQ群号:467586952),并在手机端下载“腾讯会议APP”。
3. 考生需提交材料(4月6日23:00前以电子版PDF文件形式发送806190709@qq.com):
(1)学生证(应届生提交)、毕业证(往届生提交)、学位证(已获得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需专科和本科成绩单),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由档案部门复印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3)长春理工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
(4)其它获奖及证明材料。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电子版需在复试前发送至研招办邮箱custyzb@cust.edu.cn。
(6)《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考生应在学校复试实施办法、复试通知公布后,仔细阅读了解后,再行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7)考生提交材料清单(见附件3)。
(8)无法提供相关电子版的材料,可单独提供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如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获得盖章原件,可先提交截图、照片或未盖章版本,待获得正式材料原件后进行补交,学院将严格核查考生材料原件,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准备:
(1)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
(2)能够上网的智能手机(保持电量充足),按学院要求下载安装必要软件。
(3)稳定的网络环境。
(4) 独立空间、环境简洁。
(5) 白纸少量、笔一支。
(6) 以上条件不具备的考生,请及时与学院取得联系,以便研究解决。
5.复试期间不体检,体检统一在报到入学后进行。
五、待录取流程
1.复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为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于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考生一经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不予解除。
其它未尽事宜按《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