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23〕3号)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和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形式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现场复试的形式开展。如遇特殊情况确需采用网络复试的,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由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批准后进行。
二、复试时间
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在3月27日—3月30日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在4月20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以各培养单位公布为准。
三、复试录取细则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负责制定本单位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详见各招生学院网站。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有关规定对各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并指导学院开展复试工作。
四、调剂工作
我校调剂工作拟于4月上旬开展,届时将按照《贵阳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执行,请关注研究生管理处网站信息。
五、资格审查
(一)考生应提前准备以下资格审查材料,按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考生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本人签名的《贵阳学院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考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5.在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出具就读本科院校/颁发证书的网络教育高校届时可毕业有关证明原件。
6.需办理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供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下载网址:http://yjsy.gyu.cn/zsxx/xzzx.htm)原件。
7.享受少数民族分数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少数民族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下载网址同上)。
(2)少数民族在职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下载网址同上)。
8.各培养单位要求考生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