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提高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福建省研究生招生录取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考院研〔202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指导思想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第二条 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各招生学院(部)分管领导、研究生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上级主管部门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实施细则。研究生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学校成立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一名,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校办、宣传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教务处、信息中心、研究生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部门协作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日常工作由研究生院承担。
(三)各招生学院(部)应充分认识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应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部)相关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本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实施。各学院(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本学院(部)有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制定相应实施细则,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做好研究生导师及工作人员有关复试工作的专项培训。各学科或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并报本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成员由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5-7名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名。
(四)复试前,复试小组应认真学习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的政策法规,保证复试过程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强化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复试试题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应做好复试题库及评分标准的保密工作。严禁任何舞弊行为,确保复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五)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检查、监督本学院(部)复试小组的工作,对本学院(部)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考生提出质疑时,应对其做出必要的、合理的解释。
第三条 确定复试名单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详见我校网站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参照2023年国家教育部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各专业/研究方向复试基本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报考学院(部)报考专业的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应届本科生学生证)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进行资格审查。
学校将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过程中,将通过“人脸识别”“认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历学籍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第四条 差额比例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第五条 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科目详见《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测试考生英语听、说能力,在面试时以对话的形式进行。
3.临床技能考核: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需进行临床技能测试,占复试成绩25%,考察学生的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体格检查、胸穿、腹穿、腰穿、骨穿、单人徒手心肺复苏、外科切开缝合、拆线换药、导尿、穿脱手术衣戴手套;牙体预备,牙体开髓,托槽粘接,清创缝合等。
4.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专业知识、案例分析/病例分析,学习工作科研经历,研究生学习生涯规划、综合素质等。
5.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复试中需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
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时间、试题难易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各招生学院(部)可根据各自特点增加其他的复试方式,但要提前向考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