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3〕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确保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安全、公平、公正开展,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及安排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线上”即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为主,部分二级学院、学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采取“线下”方式进行。
网络远程复试系统采用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备用系统“腾讯会议”系统。
复试工作包括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和调剂考生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复试名单及有关安排等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学校各招生二级学院官方网站、“辽宁阳光校园”APP提前向考生公布。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学术学位类
我校学术学位有关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一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具体如下: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代码) | 外国语 | 政治 | 专业或综合课 | 总分 |
哲学(01) | 45 | 45 | 68 | 323 |
法学(03) | 45 | 45 | 68 | 326 |
教育学(04) | 51 | 51 | 153 | 350 |
理学(07) | 38 | 38 | 57 | 279 |
医学(10) 不含中医类照顾专业 | 39 | 39 | 117 | 296 |
中西医结合(1006) | 39 | 39 | 117 | 295 |
(二)专业学位类
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主设定;其他各专业学位类别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一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具体如下:
专业学位名称(代码) | 外国语 | 政治 | 综合课 | 总分 |
临床医学(1051) | 44 | 44 | 165 | 296 |
口腔医学(1052) | ||||
中医(1057) | 44 | 44 | 165 | 295 |
公共卫生(1053) | 39 | 39 | 117 | 296 |
护理(1054) | ||||
药学(1055) |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达到或高于2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