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开展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要求及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研究生复试重大事项决策及制定;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复试分数线
专业 |
总分 |
单科 (管理类联考综合) |
单科(英语) |
125300会计硕士 |
200 |
110 |
55 |
三、招生计划
会计硕士 |
拟招生人数 |
总上线人数 |
非全日制 |
100人 |
127人 |
四、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资格审查,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费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缴纳复试费,标准:120元/人 ;缴费方式:网上支付(http://xysf.hnu.edu.cn/);缴费时间:3月25日-3月27日18:00。未缴纳复试费的不予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三)考生准备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5.准考证(研招网已开通下载《准考证》功能,考生可凭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统考网报平台自行下载)。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复试方式、分值与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240分。
(一)专业课笔试(100分,3小时)
专业 |
复试课程 |
|
125300会计硕士 01会计硕士 |
会计学综合(80分) |
思想政治理论(20分) |
(二)综合面试(140分,20分钟)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创新、反应、表达等能力,个人基本素质、心理健康状况、社会公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六、复试时间、地点及安排
时 间 |
内容 |
参加人员 |
地点 |
3月29日8:30-17:00 |
资格审查 |
所有上线考生 |
工商管理学院B105 |
3月30日18:30-21:30 |
专业课笔试(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
所有上线考生 |
考场具体安排详见微信公众号和相关网站公布 |
3月31日8:00-18:00 |
专业综合面试 |
所有上线考生 |
考场具体安排详见微信公众号和相关网站公布 |
七、考生复试须知
1.按“两识别(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 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 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原则进行考生信息审核及复试组织工作。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3.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4.考生通过学校缴费平台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次(提前批考生已经缴纳复试费的不需再缴)。
5.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6.每个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再汇总平均,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八、录取与调剂
(一)录取规则
1.每个面试小组综合面试成绩在原始成绩基础上规格化,初试成绩、规格化后综合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之和为考生最后总成绩。所有考生进行排名,根据总成绩排名情况,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规格化后)、初试管理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复试专业测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规格化后)从高至低排序从高至低择优录取。如出现上述成绩皆相同情况,进行二次面试择优录取。
2.湖南大学会计硕士本次不接收校内外调剂。
3.考生如有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84分(规格化前的原始成绩)的考生;
(2)复试成绩(规格化前的原始成绩)低于144分的考生;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4.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学院录取原则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
5.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未按时与学院进行复试确认、未按时缴纳复试费、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或面试过程泄露信息者,一律不得录取。
6.调档:非全日制硕士考生不调档。
定向类别的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二)学制
非全日制3年。
(三)所有考生被录取后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所有非全日制的考生都需要与学校、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九、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网站、湖南大学MPAcc微信公众号公示复试名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十、监督
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校研招办和工商管理学院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纪检监察处反映。
研招办联系方式:0731-88822856;0731-88822863(传真),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3年硕士生招生)。
纪检监察处联系方式:0731-88821680。
工商管理学院监督电话:0731-88821533,邮箱gsgljw@hnu.edu.cn。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1、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0731-88684635
2、MPAcc微信公众号(HNUMPAcc)
3、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官网:http://ibschool.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