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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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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3-03-31 08:57:56     作者:考研招生在线

为稳妥有序开展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以及我校《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重大事项决策以及制定、实施本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一)学院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

鉴于我院应用经济学、税务、国际商务3个学科(专业)达到学校复试线考生人数较多,根据学校要求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人数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不高于130%,各学院可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专业特点等划定复试分数线的原则。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及税务、国际商务二个专业硕士自行确定复试线,只有符合以下学院自划线的考生才可参加我院2023年的复试。报考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各专业的考生达到我校复试线即可参加我院的复试。士兵计划指标单列,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即可参加我院复试。

学院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具体如下(表1)

学科/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应用经济学

361

55

90

税务

374

55

90

国际商务

385

55

90

(二)学院各学科(专业)上线人数及拟录取人数(实际录取人数以学校最终批复为准)(表2)

学科(专业)

学校下达计划总指标

(含推免)

已接收推免人数

上线考生人数

拟招生人数

理论经济学

18

7

6

6

应用经济学

62

48

24

19

税务(全日制)

41+1(士兵计划)

15

33+1(士兵计划)

26+1(士兵计划)

国际商务(全日制)

70

24

59

46

合计

191+1(士兵计划)

94

122+1(士兵计划)

97+1(士兵计划)

说明:上表中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为在学校下达指标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招收推免生情况、统考生中各学科(专业)达到学校复试线人数确定的考生中拟录取人数。

三、资格审查及考生面试顺序确定

(一)复试考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资格审查,研究生院进行复查。学院报到和资格审查时间:3月31日上午8:00—下午17:30,审查地点:湖南大学财院校区行政楼601大会议室。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二)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网上缴纳复试费(标准:120元/人)。

(三)考生携带准考证和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身份证

②应届生: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往届生: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每位考生需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笔试、听力考试和面试。

)面试顺序的确定

为合理安排考生面试的顺序,学院将根据考生报到的顺序在考生参加审查合格后随即进行面试顺序的随机抽签,考生面试组根据预先抽取的顺序面试前再次随机抽取,顺序靠后的考生可在面试当天下午来参加面试。安排2个及以上面试组专业考生的具体面试组在面试时再随机抽签决定。

四、复试

(一)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有必要,学院将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复试时间及安排

1.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复试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和口语、专业综合复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等。

2.复试专业课笔试

复试专业课分值:100分(闭卷),时间:4月1日下午14:30—16:30,地点: 财院校区梯教(考场具体安排,资格审查时学院另行公布)。

3.英语听力(不需自备听力设备):20分,时间:4月1日下午17:00—17:40(17:10正式开始),地点财院校区梯教,具体考场安排资格审查时学院另行公布。

4.专业综合复试

时间:4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专业综合复试地点:财院校区水上教学楼二、三楼。专业综合面试分二批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批:理论经济学及应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方向考生(共11人)、应用经济学面试顺序前12名考生、国际商务专业面试顺序前36名及税务专业面试顺序前24名考生。该部分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8:00前到财院校区经贸学院大楼401教室集中,学院就面试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统一进行说明,并发放面试情况表(每位考生必填)给考生。

第二批:应用经济学(除数量经济学方向外)面试顺序后7名考生、国际商务面试顺序后23名及税务专业面试顺序后10名考生,该部分考生务必于当天下午13:30前到财院校区经贸学院大楼401集中,学院就面试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统一进行说明,并发放面试情况表(每位考生必填)给考生。

(三)复试相关环节规定及说明

1.专业综合面试分组:学术型硕士考生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下数量经济学方向”及应用经济学(除数量经济学方向)进行分组,专业硕士考生具体的面试组分专业按考生之前抽取的面试顺序分批(国际商务每3名考生一批,税务专业每2名考生一批)随机抽取确定,上一位考生面试完再抽取下一位考生,据此循环。

2.专业综合面试(共120分,含英语口语测试10分)每个复试小组安排五位老师(其中至少三位为硕士生导师,一位能全英文授课的老师主要负责英语口语的考查)和一名秘书。面试前统一评分标准,英语口语测试1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90分(其中大学成绩情况占40分,要求考生带齐大学成绩单等能证明成绩的材料),综合素质能力20分。面试设题库,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作答。每位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专业综合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由秘书对面试过程进行记录。专业综合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复试工作结束后面试评分表、影像及录音交研究生院备查。

4.所有考生参加复试前,复试小组会检查考生的身份证和准考证,核实考生的身份。

五、录取

1.总体录取原则 学术型硕士同一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下按二级学科(专业)进行排序拟录取,如二级学科录取比例相同则视考生的初试总分加面试(含听力)成绩加总由高到低确定。专业型硕士按报考专业拟录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其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术型硕士各学科(专业)指标的分配 学院严格按学校下达的指标进行录取。考虑到学院二级学科(专业)布局的均衡性,如某二级学科(专业)上线人数仅1人,首先保障有1个招生指标,再根据以下原则分配剩余招生指标:(1)以一级学科剔除优先名额的上线人数与剩余招生指标的比例为统一权重,根据取整排序原则分配二级学科(专业)招生指标;(2)如出现排序相同情况,则根据二级学科(专业)初试成绩排名确定排序优先级。

3.具体录取规则 按考生的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总分740分)直接加总,然后按总分从高到低根据各专业方向事先确定的录取指标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则按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排序,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含听力)排序确定录取名单。考生复试时笔试(满分100分)不及格(<6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40分,含英语听力)成绩小于84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小于144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4.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学院录取原则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

5.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未按时与学院进行复试确认、未按时缴纳复试费、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或面试过程泄露信息者,一律不得录取。

六、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七、调档

1.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考生在参加院内资格审查的当天(3月31日),学院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正式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个人全部档案调入我院。全日制定向类别考生不调档。

2.定向类别的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八、公示和监督

学院复试细则将在校研究生院和本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学院拟录取建议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报校研究生院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731—88684622。自愿担任考生观察员的考生可于专业综合面试当天向院复试监督小组报名申请,学院将在报名的考生中进行选取。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校监察处反映。学院接收考生监督与复议电话:88684602,电子邮箱jmjj@hnu.edu.cn (邮件标题请注明:2023年研招录取)。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0731-88822863(传真),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3年研招录取)监察处:0731-88821680

九、其他

为做本次复试工作,学院设立QQ群(群名:2023湖大经贸硕研复试,群号:311842305,请所有上线考生以“姓名+专业”命名申请加入,学院将在群内解答同学们的咨询。

以上办法解释权归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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