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教学厅〔2019〕12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3〕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此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管理,制定复试录取办法,组织指导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
各二级招生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各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
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以各专业的导师为主体,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
二、有关政策规定
(一)复试的成绩要求。各二级招生单位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附件1)A类地区(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对应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上,确定并发布各专业复试成绩要求。
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单科:40分(满分=100分)、60分(满分=150)、120分(满分=300分)。总分:28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国家分数线”。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
(二)在复试中需进行术科考试的专业和招收非全日制的专业根据上线生源等情况,复试差额比例控制在120%-150%。其它所有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根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总计划,按120%-150%的差额比例确定同一复试分数线。
(三)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