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一、复试时间
报到时间:2023年3月27日 8:00
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北京校区)205办公室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083001 环境科学 |
3月27日 |
环境学院副楼103、106会议室 |
083002 环境工程 |
3月27日 |
环境学院副楼102会议室 |
二、复试准备
1.考生须在3月24日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网址http://2023.zs.graduate.bnu.edu.cn/page/sf/fsjs_index。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③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统考招生计划 |
083001 环境科学(01-08方向) |
19 |
083001 环境科学(09-13方向) |
12 |
083002 环境工程 |
16 |
注: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四、复试要求
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50分)、综合面试(200分)、素质测试(50分)。复试满分值为300分,180分(不含)以下为不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为复试不合格。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分。
五、录取办法
083001环境科学01-08方向一起排序、09-13方向一起排序,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环境工程按专业排序,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