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一、 复试时间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复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候考室 |
报到时间及地点 |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
3月25日下午1:30 |
后主楼1006、1013、1018、1020、1023 |
后主楼914 |
3月25日上午10:00,后主楼914 |
055101英语笔译 |
3月26日上午8:30 |
后主楼1006、1020、1023 |
后主楼914 |
3月25日下午3:00,后主楼1016 |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
3月24日上午8:00 |
后主楼1020 |
后主楼1016 |
3月23日下午3:00,后主楼1016 |
050202俄语语言文学 |
3月25日下午1:30 |
后主楼1004 |
后主楼1004 |
3月25日12:50,后主楼1004 |
050205日语语言文学 |
3月24日下午2:00 |
后主楼1018 |
后主楼1013 |
3月24日下午1:00,后主楼1013 |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3月24日下午2:00 |
后主楼1023 |
后主楼1013 |
3月23日下午3:00,后主楼1016 |
二、复试准备
1.考生须在3月22日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网址http://2023.zs.graduate.bnu.edu.cn/page/sf/fsjs_index。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③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统考招生计划 |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
53 |
055101英语笔译 |
31 |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
2 |
050202俄语语言文学 |
2 |
050205日语语言文学 |
3 |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5 |
注: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四、复试要求
复试形式是面试。
专业名称 |
复试内容及比重(%) |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
1.考生须按照面试专家的要求,汇报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社团服务或实际工作表现等(25%); 2.考查专业知识结构(25%); 3.考查英语口语和听力(25%); 4.考查英语教学理论与实践(25%)。 |
055101英语笔译 |
1.考生须按照面试专家的要求,汇报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社团服务或实际工作表现等(25%); 2.考查知识结构(25%); 3.考查英语口语和听力(25%); 4.考查翻译理论与实践(25%)。 |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
1.考生须按照面试专家的要求,汇报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25%); 2.考查知识结构(25%); 3.考查英语口语和听力(25%); 4.考查英语文学素养(25%)。 |
050202俄语语言文学 |
1.考生须按照面试专家的要求,汇报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社团服务等(25%); 2.考查知识结构(25%); 3.考查俄语口语和听力(25%); 4.考查学术视野(25%)。 |
050205日语语言文学 |
1.考生须按照面试专家的要求,汇报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社团服务或实际工作表现(25%); 2.考查知识结构(25%); 3.考查日语口语和听力(25%); 4.考查日本语言和社会文化理论及科研实践(25%)。 |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1.考生须按照面试专家的要求,汇报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社团服务或实际工作表现(25%); 2.考查知识结构(25%); 3.考查英语口语和听力(25%); 4.考查逻辑思维(25%)。 |
复试满分值为300分,180分(不含)以下为不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为复试不合格。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分。
五、录取办法
按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