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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时间:2022-04-02 09:16:02     作者:考研招生在线

广西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广西民族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1.符合我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相关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 2022 年国家分数线(B 类考生)。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初试成绩要求:总分≥251 分,单科(满分=100 分)
≥30 分,单科(满分>100 分)≥45 分。

(二)复试时间和批次

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批次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拟录取后若有剩余指标的,调剂考生进行第二批复试。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标准相同。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于 3 月 26 日-27 日。考生须及时查看学院通知公告栏相关通知,并保持填报考研个人信息时所留的手机号码畅通。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官网通知做好复试准备工作。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我院各学科复试具体时间安排:
伦理学学科组:2022 年 3 月 26 日上午 9:00-10:30
政治学学科组:2022 年 3 月 26 日上午 10:40-12:00
公共管理学硕组:2022 年 3 月 26 日上午 8:00 开始
公共管理(MPA)学科组:2022 年 3 月 26 日上午 8:00 开始

注:各小组由组长把控时间,因部分考场考生较多,复试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如复试时间超出预定时间,各学科复试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考生。
(三)复试方式

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复试平台采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钉钉会议”作为应急备用平台。复试专家组采用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线上考核。复试时,考生通过“双机位”实现远程面试和环境监控。
(四)考生复试准备工作
请按照《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操作指南》做好设备和环境准备。
1.复试设备准备
考生需要按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应提前准备符合“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的设备和环境,准备好网络视频设备,建议 1 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1 部手机组合,选择独立安静且网络良好的复试地点。电脑用于正面视频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手机用于背面视频全场面监控, 用于视频监控的设备应置于考生斜后方 1 米左右。复试过程中不得转换考试界面,不得人为中断任何一台设备,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像,不得将考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否则按照复试违规或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
2.复试环境和其他要求
应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居家或者宿舍)准备复试。严禁选择在培训机构、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考生如确实存在困

难,应在复试前及时向报考学院反映,沟通解决办法。3.设备调试
考生复试前在学院指导下提前完成设备调试,提前熟悉系统各项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请考生提前了解面试软件和熟悉系统操作,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学 信 网 远 程 面 试 系 统 考 生 端 操 作 手 册 链 接 地 址 : 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4.承诺书签订
考生复试前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保密要求,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与考试相关的任何内容。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应向招生学院提交满足考生复试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政审表、本科期间成绩单、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材料(仅享受加分政策考生) 以及资格审查要求中提到的其他相关材料。
此外,考生可提供科研成果、在校期间荣誉证书、其它能代表个人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请考生扫描制作成一个PDF 文件,以报考专业名称+考生编号+姓名命名,并按照学院要求和指定方式提交。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列入不

诚信考生名单,相关信息呈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
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实施。各招生学院要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把复试入口关,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要求:
1.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并以电子版收存其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审表》,无学习或工作单位考生应由档案托管单位提供。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说明具体情况,经招生单位同意后可暂不提供, 待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再向考生档案所在(托管)单位发送人事调档函,调取个人档案进行认真审阅,对阅档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对部分报考条件涉及毕业年限、本科毕业专业等的学科,需审查其毕业年限、本科毕业专业以及其他条件。
5.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以上要求外还须核查:
(1)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须同时提交:户口本(户主、父母、考生页)复印件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仅适用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

(2)往届少数民族考生,须同时提交:户口本(户主、父母、考生页)复印件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仅适用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考生)》;考生工作单位与考生本人签署的劳动合同;考生工作单位为考生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至复试当月连续 6 个月);考生工作单位为考生本人发
放工资的证明(至复试当月连续 6 个月)。
6.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 ,还须核查考生的《报考 2022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8.审查符合教育部相关加分政策(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西部志愿者项目、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证明材料。
9.审查考生已经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情况(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如果考生接收了其他学校的待录取,则取消其在我校的复试资格。
10.审查考生缴纳复试费的情况。
11.资格审查应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至少提前 1 天),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各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复试期间,学校将通过研招网报考信息与复试实考考生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并留存备查。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于复试前联系报考学院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

(1)公共管理(MPA)

复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2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 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20%+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50%
(2)伦理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硕)
复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3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20%+ 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50%
应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生复试各项成绩。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标准分×50%+复试成绩×5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录取
(一)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每批次复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后,剩余的招生计划从调剂复试考生中择优录取。
各学院各学科拟录取人数应严格控制在学校下达给招生计划指标数内,不得超指标。
(二)录取规则
1.相同学科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成绩精确到小

数点后两位。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计划考生,分别在各自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
(2)非专项计划考生(含双少生)统一排名。
2.依次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2)同为少数民族的或汉族的,复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3)复试成绩相同的,综合素质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3.所有考生只能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录取。
4.录取时,应参考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 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获奖情况、体育、艺术特长以及工作业绩等情况。
(1)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2)近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公 开学术刊物正刊上发表过报考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3)近5年以来获得过专业比赛获奖、奖学金获奖以及相关资格证书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三)候补与补录
每批次公布录取名单时,考虑到会有部分生源流失,每学科可按照招生规模100%的数量确定候补拟录取考生。当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该专业增加招生指标时,从候补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四)录取类别
1.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

业。
2.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属于定向就业。
(1)定向就业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签订者不予 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定向就业在职生,其人事档案一律不转入广西民族大学, 不享受我校奖助学金待遇。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在读期间,不得变更和解除定向就业协议;毕业时,学校开具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也仅限为签订协议上的定向就业单位或地区;考生毕业后,必须回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毕业资格和撤销授予的学位;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学校制作后,转寄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发放,考生的学籍档案材料等关系转寄定向就业单位。
(五)不录取的情形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任何一项(包括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理论、加试科目、复试成绩)成绩未达60分的。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
5.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
6.未经公示的。
(六)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1.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新生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1.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
2.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考生无论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都不可申请恢复,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审批同意后,保留资格1年。保留期满后,需填写《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申请返回。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用当年招生计划。
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向相关招生学院提出申请并报研招办审核。
(九)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

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享受初试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其他
复试费 180 元/人,考生须在复试前通过复试平台完成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未尽事项参照
《广西民族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我校及我院将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研究生院网页、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复试 QQ 通知群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学院招生录取工作联系方式
复试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见官网>>http://yjs.gxun.edu.cn/info/1028/7290.htm 联系人:陆老师
邮箱:ZGXY1230@163.com
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联系电话:见官网>>http://yjs.gxun.edu.cn/info/1028/7290.htm6 联系人:农老师
邮箱:4720824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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