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了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和地做好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同时兼顾当下“新冠”疫情常态化大环境并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对复试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组织领导
牡丹江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研究生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协助提供复试面试教室场地、仪器设备调试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复试期间保密、校园安全稳定及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复试考场教室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转;保障复试期间水电正常供应。
由纪检监察部门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纪检监察小组。
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医学影像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分别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和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组以学科为单位,职责是负责复试期间防疫工作的安排,负责制定本招生单位复试工作方案,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应急预案,负责向纪检监察部门做好重大事项报备,负责复试面试导师组成员(每组不少于5人)的遴选等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组成员应由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的研究生导师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凡是参加复试各环节工作的工作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书。
二、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应做到:
1、坚持以德为先,唯才是举,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全程监督,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察,并且侧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造性思维和思想道德操守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录取结果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三、复试的资格审查、复试的分数线
(一)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接受严格的资格审查,对学生身份信息根据报考库、学籍学历库、居民身份信息库、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库采取“四比对”严格检查,对学生身份信息、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核实或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n)查证,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直至录取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准备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初试考试准考证原件。
2、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原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注册申请下载)。
4、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1份和成绩单1份。
5、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申请下载)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6、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准考证的正面照片。
7、下载《考生诚信承诺书》仔细阅读并手写签字承诺。
8、对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具体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对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如发现伪造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以上材料均需扫描为图片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复试分数线
1.生物学专业复试分数线
思想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39 | 39 | 59 | 59 | 290 |
2.医学专业复试分数线
思想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43 | 43 | 129 | -- | 309 |
3.工学专业复试分数线
思想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38 | 38 | 57 | 57 | 273 |
四、复试形式及安排
(一)复试形式
根据当下国内新冠疫情多点暴发的情况,按照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指示,结合牡丹江疫情防疫指挥部要求及我校实际情况,决定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网上远程复试形式进行,复试主要以网络面试形式为主,并在网络面试中增加对本专业基础知识的问答考核。
(二)复试工作要求
各招生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试录取工作。
1、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保证复试期间考生和复试专家在“双盲”的状态下完成复试全流程,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2、复试试题应满足复试考生一人一题的需要,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不同轮次间试题不应重复,除专业基础知识问答考核外,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
3、加强复试导师组及工作人员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明确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同时还要做好复试导师运用网络复试相关软硬件设备操作的相关培训工作。
4、做好考生考前的政策咨询和纪律宣讲工作,强调网上复试考试纪律,要求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前应有专人对考生所在场所进行检查,符合标准方可参加复试。
5、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6、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分为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面试两部分,由各招生单位组织本单位各学科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试考核时间全程不低于25分钟,其中外语听说能力面试考核时间不低于10分钟,复试将对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人文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礼仪和外国语听说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考核方式由招生学科复试工作组拟定并报研究生处对外公布。
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由各招生单位按相关学科及专业可分为多个复试面试导师组分别进行,复试过程中要着重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同时面试过程中应增加对学生基础理论知识的考核题目。
复试面试导师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组长主持本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小组应另设专职复试秘书,负责网络复试系统的运行,协助组长审核认定考生身份,组织考生候场、进场复试,以及整理复试评分和记录考生作答情况。以上材料审核盖章后由招生单位妥善保管,并将复印件交研究生处统一备案。
复试面试应采取随机题目的考核方式进行,随机题目应提前命制若干套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使用过的题目应妥善保存不再使用。
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考试题目应分为基础知识考核、应用能力考核、实践技能考核等若干部分,其中授予科学学位的专业对本专业基本理论的考核不应低于50分,授予专业学位的专业对本专业基本理论的考核不应低于30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增设实践技能考核,考核方式以问答形式进行,分值不低于30分。
外语听说能力面试满分50分,与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同时进行,各培养单位在组建复试面试导师组时应充分考虑外语听说能力面试的需求,如有必要可与外语教学部联系聘请专职外语面试考官一到两人参与外语听说能力面试。面试内容原则上应分为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两部分。
(四)网络复试相关要求
1、疫情期间复试工作的开展
复试面试导师到校集中参与网络复试工作,鉴于周边地区疫情的严峻形势,各招生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应提前做好、做细准备工作,参照学校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做好防疫工作和复试相关人员的管理工作。同时,各招生学院应准备备用复试场地和备用复试面试导师组,保证复试期间遭遇突发疫情时可以整体替换,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2、做好网络复试硬件设备和平台软件的调试准备工作
复试采用钉钉云复试进行远程面试,腾讯会议作为备用。为了保障网络面试的安全、稳定、顺利进行,各招生单位应提前做好网络、供电等检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技术问题,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保障复试过程万无一失。如遇特殊情况,面试导师组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同时应准备备用电脑、摄像头等设备并提前调试完成,在网络复试过程中保持正常运行状态,保证网上复试过程中设备出现问题又一时无法解决时,可立即启用备用设备。
3、做好网络复试考生参加网络复试的指导工作
招生学院帮助考生提前熟悉在线复试系统操作流程并提前进行在线复试模拟演练。对未能参加演练的考生,要逐一电话询问具体原因并做好记录。对因生活条件限制缺少复试相关设备的考生,各招生学院应尽可能予以帮助,使其顺利参加复试。考前提醒考生准备备用设备,当使用设备出现故障时,要迅速启用备用设备,防止中途断网。同时,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指定专人帮助考生解决网络复试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
复试过程中如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进入在线复试系统或考生端网络中断时,要安排专人立即联系考生了解情况,如果考生网络在3分钟内能够及时恢复的,考试继续进行,但需变更当前考试题目重新作答;考生端网络超过3分钟不能及时恢复的,可安排该考生延后或改期复试,并开始下一位考生复试。
(五)对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考生的要求
根据国家招生政策,以上两种考生在复试通过后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90分钟,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方可录取。
(六)复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具体安排待定,将通过复试通知形式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计算,根据考生报考研究方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作为录取依据,并上网公开。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说能力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满分150分。
六、调剂工作
硕士研究生的调剂工作主要由两部分组成:调入和调出。调入前提为符合A类地区初试资格线且招生专业一志愿合格生未满,调出前提为符合调入地区分数线。
(一)调剂原则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满足其第⼀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对应学科门类A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报名参加调剂考生的学历获得形式应为“普通全日制”,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申请。
3、报名参加调剂考生应为本科学历(包括全日制专升本),不接收专科学历考生的调剂申请。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不接收跨学科门类(类别)调剂。
(二)调剂办法
1、调剂复试比例为1:3,即每个调剂名额对应发放给三名调剂考生复试通知;
2、在我校发布的调剂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凡是达到我校调剂分数线的考生可以通过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报名调剂我校。
3、每轮调剂时间截止后,由研招办工作人员对报名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籍、学历信息验证,将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加入复试备选库。
4、根据各专业调剂名额和调剂复试比例,在复试备选库按照初试分数由高到底依次发送复试通知。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复试,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当出现放弃复试资格的考生时,则在本专业复试备选库中顺序递补考生继续发送复试通知,直至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数量满足调剂复试比为止。
6、各招生学院安排调剂考生进行复试,并将复试成绩整理报研究生处。
7、研究生处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8、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学校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七、复试通知
1.由研究生处统一发放《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通知书内容应包括该考生参加复试科目名称、复试科目(外语听说面试及专业课面试),复试时间、地点等。
一志愿考生复试通知以牡丹江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示为准,不做其他通讯方式单独通知考生;调剂考生复试通知以调剂系统内通知为准,亦不采取其他通讯方式单独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请按本办法的第三条准备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并到牡丹江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填写并打印《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和《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材料准备完成后统一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发送到研究生指定邮箱并同时发送专业所在学院指定邮箱(后附)。
八、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复试成绩低于以下标准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
(1)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低于40分;
(2)外语听说能力面试低于20分;
2、加试成绩不足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3、在复试中政治思想道德审查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4、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要求的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5、本年度牡丹江医学院只招收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能正常参加全日制学习的学生,不予录取。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研究生处在复试后3天内向考生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备案。
九、信息公开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我校执行国家规定招生录取全程所有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牡丹江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开公示。特别是对复试方案、调剂方案、调剂专业、调剂名额、破格复试、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进行公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违反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到各授权学科所在招生学院的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全面、有效地监督复试工作过程,对复试工作不规范的方面及时给予纠正。招生学院安排纪检人员参与在线面试或指定专人参与在线面试,履行监督职能。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导师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提交网络平台,管理员全程监管考生复试并做好过程记录。最终录音录像资料由研究生处保存。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公布复试成绩后的一天内,对复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进行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在复试工作前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内容包括:
1、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阅读考生的材料的方式进行,从而掌握考生在攻读硕士研究生以前的政治表现、思想情操和工作等情况。
2、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考生人事档案的审查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因此对通过复试拟录取者,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调往我校研究生处,再由研究生处组织各学院负责人集中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3、人事档案不能转入我校的复试合格考生,根据相关文件,考生应于复试后到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并于规定时间前返还所在单位审批同意的协议,最终录取形式以协议为准,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十二、录取
1、按照教育部“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根据复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待录取。对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根据实际情况并请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处同意后,学校内部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数可作适当调整。
3、根据待录取名次顺序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并依据确认情况依次录取。
4、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教育部批准才能进行录取。
5、我校将按照2022年国家及省里有关文件精神确定考生录取类别及学费收缴。
6、学校确定录取后,将尽快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三、体检
所有考生录取前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因疫情防控要求考生不能到校参加复试,经研究决定复试阶段体检以考生出具由国家承认的三级医院2022年4月以后出具的常规体检报告为准,待正式开学后学校再委托附属红旗医院体检科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的体检工作。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对患有重病、传染病、精神病或未参加统一体检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1、研究生处网站:http://www.mdjmu.cn/yjsc/
2、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传真):0453-6984041
3、联系人:冯老师
4、邮编:157011
本方案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并报黑龙江省教育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