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招生复试的规范,有效控制招生质量,依据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所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
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1、上海巴斯德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制定
硕士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复试的要求、评分标准和办法,需经研究所教育与学位委员会讨论批准,并在复试中严
格执行。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间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含上海科技大学):总分≧315,公共课≧50,专业课≧80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总分≧290,公共课≧50,专业课≧80
其他高校联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总分≧290,公共课≧50,专业课≧80
复试时间:2014年3月24日-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