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参加复试需要携带与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
2、准考证、复试通知书、个人陈述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能够证明本人学习与研究能力的相关材料(包括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科研成果等)。
二、复试时间:2014年3月20日(周四)9:00—12:00
1、8:30资格复审,收取复试费用(100元/人)并抽签排序,9:00正式开始;
2、考试中间不休息,全部复试完为止。
三、复试地点:北京大学电教报告厅
四、复试内容与要求:
A歌剧表演方向:复试的形式为面试,占总成绩50%,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分为三个部分:
1、现场演唱(60分):考生自选一首中外歌剧咏叹调进行演唱(须用原文演唱),随后演唱指定曲目(由主考老师现场指定),主要考查考生的声乐水平及语言能力,请自带钢琴伴奏;
2、视唱(20分):考生在题库中随机抽取乐谱片段进行演唱,目的是测试考生的读谱能力;
3、台词(20分):考生在题库中随机抽取台词片段进行表演,以考查考生的台词基本功和综合表演能力;
4、外语口语:其成绩作为参考分,是否计入总成绩由本学科专业特点决定。
B歌剧史论方向:复试的形式为面试+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笔试时间为6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分为两个部分:
1、面试(75分):考生在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回答,主要考查考生的表达能力与综合素质;
2、笔试(25分):考生在监考教室闭卷考试,以考查考生的文字能力和理论基础;
3、外语口语:其成绩作为参考分,是否计入总成绩由本学科专业特点决定。
五、回避:复试进行时,等候面试的考生须在休息室等候。考试结束后须迅速离开考试现场,禁止与其他考生交流,一旦发现按照舞弊取消交流双方的?面试成绩。
六、成绩考核与录取
1、复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2、由5位专家考核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均分为个人复试成绩;
3、录取,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择优录取;
4、总成绩的核算办法:总成绩=初试4门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英语听力(满分3分)。
七、参加复试考生编号:100014014192020
100014014192022
100014014192005
100014014192023
100014014192017
另:按照教育部学生司通知规定,考生需在复试阶段进行外语听力测试。考试由研招办统一组织,考场分别设在二教和三教。外语听力考试时间为3月16日下午2:00—2:30,考生于1:45入场,1:55停止入场,请准时参加测试。
北京大学歌剧研究院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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