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与实施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复试录取期间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学院(含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福建省委党校,下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以及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复试基本要求
(一)考生应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对应A类考生,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
(二)学院根据国家分数线要求、专业招生计划数、合格生源等情况,差额确定各专业复试人员名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依据《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中公布的规则,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一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且合并复试。
(五)通过复试已录取的推免生和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申请入学者可不参加复试。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
三、复试时间和方式
(一)复试时间
2023年3月下旬开始组织复试,2023年4月底前完成全部复试工作。
(二)复试方式
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自主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并在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复试具体日程安排和学院复试实施细则详见各学院网站。
四、复试资格审核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所有考生
1.居民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2.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或自考准考证或专科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或本科结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
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4.《现实表现情况表》(须按要求加盖公章);
5.学习成绩单(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6.《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在系统上进行确认,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7.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调剂考生
1.以上“(一)所有考生”所列材料;
2.《教育部学历电子证书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个人证件信息有变更的应提交相关证明或佐证材料;
3.个人简历。
(三)“少干计划”考生
1.以上“(一)所有考生”所列材料;
2.《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