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理念,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二)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复试录取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领导、组织和监督,组织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各学院、学科复试情况,协调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成立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督查小组,由学校纪委办公室对黑龙江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保障复试期间相关工作正常运行。
(四)各学院成立由5到7人组成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招生学科(类别)负责人、导师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是:
1. 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委的规定要求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情况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复试前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2. 遴选复试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建立复试评委库(成员原则上应为研究生指导教师)。对进入复试评委库的所有人员进行纪律、政策、业务等方面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晰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3. 根据各学科(类别)特点组建复试工作小组,明确学院对复试方式、考核形式、时间等要求,做好工作布置,并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
4. 审核各学科(类别)复试工作小组的复试记录、录音录像材料和复试结果,并签署意见。
5. 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五)学院复试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 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数量充足,同一考题不被重复使用,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2. 对复试方式进行充分评估和演练,确保满足复试要求。
3. 认真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3年。
(六)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成员要求:
1. 成员由复试委员库中随机抽取,每组不少于5名专家,配备1名秘书,秘书应为在职教师。
2. 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执行回避制度。
3. 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问答情况记录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过程中禁止单独与考生及其亲属联系。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基本条件
1. 2023年我校各招生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相应学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标准执行[不含会计硕士(125300)]。
2. 报考我校会计硕士(125300)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招生学院在其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依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任一考试科目单科成绩在A类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初试总分在A类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且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
4.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和会计硕士(125300)应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