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期间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研招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领导、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和学校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其职责为:统一领导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制定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学校各专业进入复试基本要求,复试期间的监督与巡视,审批拟录取名单等。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由校纪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监察处和研究生院相关领导为成员,全过程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二)各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学院设立分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一般由5至7名相关...硕士生指导教师等组成,在学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以下工作:
1.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招考办和我校复试工作相关规定,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工作。
2.对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遴选,并对参加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升参加复试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复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质量。
3.组织本学院各专业笔试(包括同等学力加试)、综合面试。
4.审核本学院各专业笔试、综合面试的记录表、成绩单、复试结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5.负责复试过程全程录像(有声有影),做到有据可查,并统一上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且在学院保存一年。
(三)落实信息公开学校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发布复试、调剂、录取等相关信息;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不得随意调整专业计划;复试结束后及时上报研究生院复试成绩、成绩合格考生名单等数据,由学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站上统一公示。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相关安排
(一)复试方式学校对一志愿考生会计专硕(MPAcc)专业考生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其他专业考生采取远程网络线上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初步定于2023年3月下旬。
(三)一志愿考生复试比例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比例为120%—150%。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门类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同一专业(领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要求统一。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考生,需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总分要求,且单科分数不低于30分;进入复试资格的计算办法为:考生成绩/考生所报考专业的国家分数线,按照比值高低择优参加复试。
3.其它说明:一志愿考生报考我校且进入复试,若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学习方式任何一项发生改变都将视为调剂考生,复试程序与调剂考生相同。
(四)复试信息发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分数线、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等相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均由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发布。在复试前由各招生学院向参加复试的考生确认通知到位。
(五)复试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具体材料如下:
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都复印);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
4.应届生证明和成绩单(应届考生);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
6.《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政审表》;
7.《诚信复试承诺书》;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1—7材料(A4纸复印或打印,以上所有材料不用提交原件)供学校留存,相关材料请做好备份,提交后存档恕不退还。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试。7.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书;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考生还需要提供《少民骨干人才计划登记表》;
9.考生面试时可在提交科研证明、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面试教师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招生学院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拟录取考生的学籍学历信息做进一步核验,如发现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