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的范围及目标
考试范围包括:住宅建筑设计原理、公共建筑设计原理、中外建筑历史、建筑物理、建筑构造、场地设计、城市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原理等相关知识。
考试目标:考查考生对建筑设计、场地设计、城市规划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考生应能:
1. 了解建筑的概念、分类、沿革与设计思想的演变;掌握建筑空间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
2. 了解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设计方法、构思途径及建筑形象的创作的基本原理、相关理论及发展特点。
3. 掌握建筑设计中环境、功能、空间、技术等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4. 掌握建筑物理的基本内容、基本原理和基本计算。
5. 了解建筑设计的技术要求,掌握建筑的材料、结构、设备等内容。
6. 了解中外建筑发展的历史,掌握不同历史时期建筑和城市的特点和发展的规律,理解不同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文化和自然等因素对建筑的影响。
7.掌握城乡规划与设计的基本原理。了解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工程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一般内容。
8. 掌握城市设计的内容、基本理论及方法。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答卷方式:闭卷,笔试;试卷中的所有题目按试卷要求回答。
2.试卷分数:满分为150分。
3.试卷结构及题型比例:
试卷主要分为三大部分,即:基本概念题,约40%;基本理论分析题,约35%;综合题,约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