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设计基础考试科目包括:
设计思维文字表达、创意设计图形表达;
II、考试比例:
总分150分;设计创意说明20%、设计思维导图10%、图形设计70%;
III、题型结构:
根据指定命题,进行设计构思,形成思维导图;将构思用具体图形表达并附500字左右的设计说明。
IV、考试时间:3小时
V、参考教材:综合技能考试,不指定具体参考教材;
VI、考查目标
考查考生将艺术设计理论知识转化为创意设计能力的基本技能,要求考生:
1.能准确理解命题所描述的需要解决的设计问题。
2.能根据所掌握的设计理论知识,进行有针对性的创意构思,并对构思合理性论证说明。
3.能熟练、准确的将经过论证的创意说明进行图形化表达。
VII、考查内容
1.根据命题进行设计问题分析
2.思维导图
3.设计可行性论证
4.设计图形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