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调剂办法。
我校根据各专业缺额按不低于130%的比例确定参加调剂的学生名额。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划定的B区初试成绩分数线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要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体育硕士的考生若调剂到我校学科教学(体育)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B区教育硕士《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六)按教学函〔2021〕2号文件规定,我校教育硕士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
(七)参加单独考试或双少生(少数民族且定向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考生按照国家相关调剂政策执行。
(一)遴选是择优性的,不以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申请调剂时间先后限定考生申请调剂。
(二)对申请我校调剂的考生,按照“综合评价、择优遴选”的原则,结合我校“特需项目”人才培养目标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一)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经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以及参加调剂的考生在调剂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与学籍档案信息不一致的,不予调剂。
(二)我校统一审核申请材料后,公布拟通过调剂学生名单,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并在“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回复。
(三)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后,在“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确认并回复。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