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是我国第一家从事环境保护研究的科研机构,其前身是1957年成立的建工部市政工程研究所,1973年改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1994年改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我院现有职工230余人,其中研究员及教授级高级工程师6人,副研究员及高级工程师5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16人,获国家级、市级突出贡献专家8人。作为我国首批有权授予环境工程硕士学位的单位,已培养硕士研究生100余人。
我院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院属“北京市环科环境工程设计所” 拥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专项乙级设计资质。另外,经国家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北京市科委批准,以我院为技术依托单位组建了“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环境保护工业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北京)中心”、“北京水环境技术与设备研究中心”。
经过50余年的发展开拓和建设,我院在技术研究、法规制定、污染控制工程设计、生态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规划、产品开发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中获得国家级各种科技奖励近30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130余项,取得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与专利40余项,多次在北京市科研院所“改革与发展”考评中获一、二等奖励。多年来,我院完成了大量科研任务,开发出多种实用化技术,同时为改善首都环境质量,实施绿色奥运行动,承担了大量重大、紧急的研究项目,为市政府环境决策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迄今为止,我院共完成各类研究项目800 余项,在全国近30个省(市)自治区(包括香港地区),完成污染治理工程近1400余项,完成环境影响评价3000余项。
1978年,我院向市教委和市科委提出 “培养环境保护学科硕士研究生”获批准,从而使我院成为全国第一个环境科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并于当年开始招生。
我院现在面向全国招生,为非定向培养,学制三年。
我院按照国家统一招收研究生的规定执行。
具体招收事项可以电话咨询或网上查询。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是我国第一家从事环境保护研究的科研机构,其前身是1957年成立的建工部市政工程研究所,1973年改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1994年改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我院现有职工230余人,其中研究员及教授级高级工程师6人,副研究员及高级工程师5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16人,获国家级、市级突出贡献专家8人。作为我国首批有权授予环境工程硕士学位的单位,已培养硕士研究生100余人。
我院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院属“北京市环科环境工程设计所” 拥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专项乙级设计资质。另外,经国家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北京市科委批准,以我院为技术依托单位组建了“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环境保护工业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北京)中心”、“北京水环境技术与设备研究中心”。
经过50余年的发展开拓和建设,我院在技术研究、法规制定、污染控制工程设计、生态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规划、产品开发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中获得国家级各种科技奖励近30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130余项,取得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与专利40余项,多次在北京市科研院所“改革与发展”考评中获一、二等奖励。多年来,我院完成了大量科研任务,开发出多种实用化技术,同时为改善首都环境质量,实施绿色奥运行动,承担了大量重大、紧急的研究项目,为市政府环境决策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迄今为止,我院共完成各类研究项目800 余项,在全国近30个省(市)自治区(包括香港地区),完成污染治理工程近1400余项,完成环境影响评价3000余项。
1978年,我院向市教委和市科委提出 “培养环境保护学科硕士研究生”获批准,从而使我院成为全国第一个环境科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并于当年开始招生。
我院现在面向全国招生,为非定向培养,学制三年。
我院按照国家统一招收研究生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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