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考试性质为自命题考试。
二、考查目标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试内容涵盖宪法学、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相关司法实务知识及学术研究的前沿动态。题型分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材料或案例分析题四类。考试内容旨在考查考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理论体系和相关研究动态的掌握以及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分析和解决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
三、参考书目
1.《宪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